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卢旺达共和国农业与动物资源部签署的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卢旺达干坚果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本次进口管理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及中卢双方关于卢旺达干坚果输华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议定书。
二、允许进口的产品范围
允许进口的卢旺达干坚果,指在卢旺达境内种植并加工制成的可供人类食用的以下四类产品:夏威夷果、菠萝干、芒果干及香蕉干。加工工艺需包含挑选、去壳(或去皮、去核)及脱水干燥等环节。
三、食品安全与植物检疫要求
输华产品必须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及双边议定书规定。
1. 检疫性有害生物限制
不同品类干坚果不得携带中方关注的特定检疫性有害生物:
- 夏威夷果:不得带有苹果异形小卷蛾、四纹豆象、大谷蠹、谷斑皮蠹。
- 菠萝干:不得带有四纹豆象、大谷蠹、谷斑皮蠹、干果斑螟、刺槐荚螟、木薯缟螟、阔鼻谷象、褐拟谷盗、肾斑皮蠹。
- 芒果干:不得带有谷斑皮蠹、大丽花轮枝孢、螺旋粉虱、干果粉螟、褐拟谷盗、野油菜黄单胞菌芒果致病变种(芒果细菌性黑斑病菌)。
- 香蕉干:不得带有谷斑皮蠹、四纹豆象、大谷蠹、干果斑螟、刺槐荚螟、木薯缟螟、棒足蛛甲、阔鼻谷象、褐拟谷盗、肾斑皮蠹、可可毛双孢菌。
2. 通用杂质与处理要求
所有输华干坚果不得带有活虫、虫卵、土壤,严禁混入杂草种子、植物残体、金属异物及砂砾等杂质。出口前必须进行熏蒸处理并采用真空包装,确保无活体昆虫特别是仓储性害虫。
四、全产业链监管要求
1. 企业与原料管理
卢方负责对生产、加工及存放单位进行检查,并向中方推荐注册。只有获得中方注册的企业方可对华出口。原料必须源自经卢方确认符合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种植生产企业。
2. 加工过程监管
卢方需对原料种植、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及出口全流程进行指导监管,确保产品未受致病微生物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符合中卢双方安全卫生标准。
3. 包装与标识规范
包装材料须全新、清洁、卫生且透气,运输中防止撒漏。包装上应以中文或英文标注“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列明品名、产地、在华注册编号、生产加工企业及出口商名称地址等可追溯信息。
4. 运输与证书要求
装运前卢方需检查运输工具,确保其卫生且无检疫性有害生物、杂草籽、土壤等杂质。出口前须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并在附加声明栏注明企业名称、注册编号、符合议定书声明及具体不带有中方关注有害生物的清单。证书还需注明检疫处理方法(药剂、温度、时间等)。
五、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置
货物抵达中国入境口岸后,海关将实施检验检疫监管,合格者准予进境。若发现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议定书规定的情况,中方将依法处置,并将违规情况及处理措施通报卢方。
六、其他事项
卢旺达输华干坚果必须来自获中方注册的企业,相关企业名单可通过海关总署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 年 6 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