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拉圭东岸共和国牧农渔业部关于乌拉圭碧根果输华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即日起允许符合特定要求的乌拉圭碧根果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本次进口管理严格遵循以下法规及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 中乌双方签署的《议定书》。
二、允许进口产品范围
允许进口的产品限定为:在乌拉圭境内种植并收获的成熟薄壳山核桃果实,经干燥、挑选等工艺加工后,可供人类食用的带壳或去壳坚果。
三、食品安全与植物检疫要求
1. 食品安全标准
输华碧根果必须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议定书》相关规定。
2. 有害生物管控
货物不得携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包括谷斑皮蠹、棒孢拟盘多毛孢、恶疫霉菌。
3. 杂质限制
严禁混有活虫、虫卵、土壤、杂草种子、植物残体、金属异物及砂砾等杂质。
四、全产业链监管要求
1. 生产企业注册
乌拉圭方需对生产、加工及存放单位进行检查,将合规企业推荐给中方注册。仅获准在华注册的企业产品方可输华,名单可在海关总署网站查询。
2. 原料来源
原料必须源自经乌方确认符合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要求并完成备案的种植企业。
3. 加工过程监管
乌方需对种植、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及出口全流程实施监管,防止致病微生物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确保符合中乌双方标准。
五、包装、标识与运输规范
1. 包装与标识
须使用全新、清洁、卫生且透气的包装材料。每个包装需用中文或英文标注“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This product is 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并列明品名、产地、生产加工企业名称及在华注册编号、出口商名称地址等可追溯信息(可粘贴标签)。
2. 运输工具检查
装运前乌方须检查运输工具,确保其卫生达标,不携带任何检疫性有害生物、杂草籽、活体昆虫、土壤及其他限定性杂质。
六、证书与入境管理
1. 植物检疫证书
出口前,乌方须出具植物检疫证书。证书附加声明栏必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在华注册编号,并包含以下中英文声明:
"The batch of pecan nuts certified by this 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 complies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Protocol on Inspection, Quarantine and 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Pecan Nuts to Be Exported from Uruguay to China signed on February 3th, 2026, by Uruguay and China. The consignment is free from Trogoderma granarium Everts, Pestalotiopsis clavispora, Phytophthora cactorum and other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the Chinese side."(该植物检疫证书所证明的碧根果符合中乌双方于 2026 年 2 月 3 日签署的关于乌拉圭碧根果输华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的规定。该批货物不带有谷斑皮蠹、棒孢拟盘多毛孢、恶疫霉菌等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2. 进境检验检疫及处置
货物抵达中国口岸后,海关将实施检验检疫。合格者准予进境;若发现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标准或《议定书》的情况,海关将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 年 2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