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环境部签署的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即日起,允许符合特定要求的越南鲜食柚子和莱檬进口。
一、检疫依据
本次进口管理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中越双方关于越南鲜食柚子和莱檬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1. 鲜食柚子(学名 Citrus maxima,英文名 Pomelo)。
2. 鲜食莱檬(学名 Citrus latifolia、Citrus aurantiifolia,英文名 Limes)。出口莱檬必须为绿色未成熟果实,成熟或黄色莱檬禁止出口至中国。
三、允许的产地
仅限于越南获准的柚子和莱檬产区。
四、批准的果园和包装厂
输华果园及包装厂须经越方审核并由中方批准注册。注册信息涵盖名称、地址及注册号码,以确保溯源准确。越方需提供注册名单,经中方审核批准后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布并定期更新。
五、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 番石榴果实蝇 Bactrocera correcta
2. 桔蛀果点翅螟 Citripestis sagittiferella
3. 新菠萝灰粉蚧 Dysmicoccus neobrevipes
4. 南洋臀纹粉蚧 Planococcus lilacinus
5. 大洋臀纹粉蚧 Planococcus minor
6. 桔花巢蛾 Prays citri
7. 桔果巢蛾 Prays endocarpa
8. 柱孢属的一种 Cylindrocarpon lichenicola
六、出口前管理
(一)果园管理
1. 建立体系与规范:输华果园应在越方监管下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保持环境卫生(如清除落果、烂果,确保无污染源),并实施有害生物综合管理(IPM),包括定期监测及物理、化学或生物防治。
2. 监测计划:越方需依据 ISPM 6 标准制定针对中方关注有害生物的全年监测计划。
- 番石榴果实蝇:开花期至收获期使用诱捕器监测。密度为每公顷 1 个(小于 3 公顷果园至少 3 个),每两周检查一次。发现实蝇须立即有效防治。
- 粉蚧类:开花至收获期每 14 天监测一次南洋臀纹粉蚧、大洋臀纹粉蚧及新菠萝灰粉蚧,重点检查枝干、茎、叶和果实。发现有害生物或其症状,须立即采取综合管理措施。
- 蛀果螟与巢蛾类:开花至收获期每 14 天监测桔蛀果点翅螟、桔花巢蛾及桔果巢蛾。发现异常须适时采取生物或化学防治。
- 柱孢属病菌:开花至收获期每 14 天监测。发现疑似症状须送实验室检测,若确诊该病菌,该果园本出口季剩余时间禁止对华出口。
3. 套袋要求:输华柚子生长周期内必须套袋(具体操作见附件)。
4. 人员培训:监测与防治工作须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技术人员需经越方或其授权机构培训。
5. 记录保存:越方应保留监测及防治记录(含药剂名称、成分、剂量及时间等),并按要求向中方提供。
(二)包装厂管理
1. 监管要求: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全过程须在越方或其授权人员检疫监管下进行。
2. 设施条件:包装厂须整洁卫生,地面硬化,具备原料场和成品库;功能分区独立合理,并与生活区有效隔离。
3. 处理流程:果实须经人工挑选、清洗,剔除病虫果、畸形果及植物残体、土壤等;可进行采后杀菌剂处理或表面擦拭,以去除昆虫、虫卵及病原孢子。
4. 存储要求:包装好的果实应立即入库单独存放,防止再次感染。
5. 集装箱管理:装箱时须检查卫生条件,加施封识,确保抵达中国口岸时封识完好。
6. 溯源体系:注册包装厂须建立溯源体系,记录加工日期、来源果园信息、数量、出口日期、输往国家及集装箱号码等,确保可追溯至注册果园。
(三)包装要求
1. 材料标准:包装材料须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木质包装须符合 ISPM 15 标准。
2. 标识规范:每个包装箱须用中文或英文标注水果名称、出口国、产地、果园及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码)。包装箱和托盘上须标明“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四)出口前检验检疫
1. 抽样比例:越方应按每批货物 2% 的比例抽样检查;若一年内无检疫问题,比例可降至 1%。所有为害果或可疑果须剖果检查,每批剖果数量不少于 30 个。
2. 不合格处理: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枝叶或土壤,整批货物禁止出口,并视情况暂停相关果园或包装厂本季输华资格。越方须查明原因、改进措施并保存记录供中方核查。
(五)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1. 证书出具:经检疫合格的货物,越方应按 ISPM 12 标准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注明果园和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码),并在附加声明中注明:"This consignment complies with the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Fresh Pomelos and Limes from Viet Nam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any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该批货物符合越南鲜食柚子和莱檬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2. 样本备案:贸易开始前,越方应向中方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样本以便备案核查。
七、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输华柚子和莱檬抵达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将实施以下检验检疫措施:
(一)证书和标识核查
1. 核查是否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 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六条第(五)项规定。
3. 核查包装箱和托盘标识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六条第(三)项规定。
(二)进境检验检疫
1. 口岸限制:须从中方允许进口水果的指定口岸进境。
2. 现场查验:海关将检查单证和标识,并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本公告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三)不合格处理
1. 来源不符:如发现来自未经中方认可的果园或包装厂,不准进境。
2. 有害生物或杂质: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越南新发检疫性有害生物、土壤或植物残体,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
3. 食品安全问题:如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柚子套袋技术规范.docx
海关总署
2026 年 4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