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卫生检疫类规范性文件,具体目录详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6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