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工作实际,海关总署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决定,正式废止《关于对进口废物实施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检检联〔1996〕115 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2026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