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4清单计价标准附录E.3.3《措施项目费用分拆表》要求,措施项目清单界面费用应拆分成:
1、初始设立费用。
2、中期运行费用。
3、后期拆除费用。
根据24清单计价标准条款中要求,措施项目费用的拆分关系到进度款支付及索赔的计算,所以在前期招投标中,做好比例拆分,省去后期合同价款调整和支付的争议。
【6.1.5 6.2.6】 应综合考虑工期、工程特点、地质条件、供货方式、合同责任与风险等因素对价格的影响,并结合自身的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自行判断是否需要对措施项目清单进行补充完善,并自主报价且价格包干。但第8章合同价款调整中规定的措施项目费用可调整的除外。
【6.2.1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的措施项目费用分拆表,应按本标准附录E.3的表E.3.3的规定列明各项措施项目费用的初始设立费用、中期运行费用、后期拆除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分拆表可应用于本标准第8章规定的工程索赔计价和本标准第9章的进度款支付。
【9.4.4 】措施项目清单的进度款可按发承包双方约定的支付分解方式计算累计完成的措施项目进度款,约定不明的可按累计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合价占分部分项工程项日清单总价的比例计算累计完成的措施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方式可按本标准第6.2.13条、附录E.3的表E.3.3措施项目费用分拆表计算,累计完成的安全生产措施进度款可按本标准第9.3节的规定计算。
措施项目费用正常在投标过程是自主报价且价格包干,但遇到以下情况,措施项目清单可发生变更调整。
合同工程实质性变化并引起措施项目发生改变
工程变更或发包人责任事件引起合同工期变化的,受影响的措施项目依据该项目投标报价的中期运行费用按公式计算调整措施项目费用。
完成工程变更需额外增加措施项目的。
①增加的施工机具按计日工方式计算。
②临时设施按实际发生的类型、数量及使用时间进行计量,按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的合理市场价格进行计价。
通过措施项目调整价格的公式,我们可以发现,调整需要的三大要素
1、延长或缩短的工期
2、受影响的中期运行费用
3、合同工期。
这个也说明,报价中设立措施费用拆分比例的重要性。
点左边目录树,措施项目清单。
编辑措施费用,自行考虑拆分比例,填入对应方框,软件自动算出金额。
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拆示例(仅供参考)
工期延误判断规则(是否影响关键线路)
(1)延误事件为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则延误的时间为索赔的工期;
(2)延误事件为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出总时差而成为关键线路上的工作时,其延误时间与总时差的差值为索赔的工期;
(3)工期延误后事件仍为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则不发生工期索赔。
工期延长期间的物价波动应对规则
(谁的责任,对谁不利。非双方责任,发包人承担投资风险,承包人承担价格波动风险)
(1)因发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长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
(2)因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长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
(3)因非发承包双方原因引起工期延长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波动调整规则和方法按合同约定处理,如合同未约定幅度或约定不明,其市场价格波动幅度为5%。
工期延长期间的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应对规则
(谁的责任,对谁不利。非双方责任,发包人承担投资风险)
(1)因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长,在工期延长期间出现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的,合同价格调增的不应予调整,合同价格调减的应予以调整。
(2)因发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长,在工期延长期间出现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的,合同价格调减的不应予调整,合同价格调增的应予以调整。
(3)因非发承包双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在工期延长期间出现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的,合同价格应按实调整,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