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瑙之滨,高朋远至;中匈洽谈,投仲同辉。2026中国仲裁周海外系列活动暨2026国浩跨境投资研讨会·布达佩斯站于2026年9月10日在匈牙利布达佩斯成功举办。本次活动全程用英文进行,以“中欧跨境投资并购新趋势与新机遇”为主题,由国浩律师事务所主办,国浩律师(匈牙利)事务所、国浩国际化发展与涉外业务管理委员会及国浩外事中心联合承办,汇聚中欧法律、商业与学术领域专家,共同围绕中国对外投资法律最新进展、中国—中东欧投资并购机遇、跨境争议解决与权益保护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度研讨,助力企业在跨境投资并购中把握新趋势、应对新挑战。
国浩国际化发展与涉外业务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宁宁主持本场研讨会。国浩执行合伙人、国浩国际化发展与涉外业务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徐文莉、国浩匈牙利合伙人Bálint Kozeschnik,匈牙利工商会(MKIK)匈中分会会长Tamás Nádasi先后为开幕式致辞。国浩南京管理合伙人刘向明作主题演讲。随后,由国浩上海管理合伙人承婧艽主持,比亚迪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海外法务部欧洲事务线负责人曹德志律师、国浩匈牙利合伙人Bálint Kozeschnik、国浩宁波管理合伙人邢煜辉、国浩成都合伙人罗如雪玉围绕“中国—中东欧投资并购新机遇与产业合作”展开深入讨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欧洲仲裁中心秘书长助理付智星、高威大学法学院商法教授Csongor István Nagy、NEXUS Arbitrator Chambers独立仲裁员Joachim Glatter、国浩深圳合伙人谢湘辉分享跨境争议解决与权益保护实务洞见。国浩匈牙利合伙人Bálint Kozeschnik致闭幕辞。
徐文莉副主任在致辞中指出,本次研讨会是2026中国仲裁周海外系列活动之一,由国浩律师事务所主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欧洲仲裁中心等机构提供专业支持。她介绍道,CIETAC作为全球重要的仲裁机构,成立70年来业务体量稳步增长,去年受理案件已超5600件,本次中国仲裁周在欧洲仅举办三场活动,分量与规格十足。她进一步指出,本次研讨会旨在为中匈跨境投资主体提供专业的一站式法律服务,打通中匈法律文化壁垒,优化双边跨境营商环境,推动中匈经贸合作向更规范、透明、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她强调,稳定的伙伴关系和专业的法律支持,对促进中欧跨境投资与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Bálint Kozeschnik代表国浩匈牙利办公室对各方到来表示欢迎。国浩匈牙利办公室自加入国浩以来,已与多家中国客户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未来将持续依托国浩全球一体化布局,加强两国跨文化理解与沟通,通过中外律师紧密协作破除信息壁垒,弥合中匈法律与文化体系差异,为双边企业提供务实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
Tamás Nádasi在致辞中表示,匈牙利工商会拥有175年历史,是匈牙利最大的商业组织,中国是其欧洲以外最重要的经济伙伴。随着双边商业联系日益紧密,跨境投资场景下的法律事务复杂度持续提升,现已衍生出大量法律服务需求,亟需本地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支撑。他介绍道,匈牙利地处欧洲中心,作为欧盟成员国,在电动汽车与电池生产等领域具有显著优势,期待双方在贸易、投资、科技、物流等领域开展更多双向合作。
刘向明律师以“中国对外投资法律的最新进展:以国务院837号令为视角”为题,系统解读2026年7月1日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837号令)。他指出,本次分享面向匈牙利及欧洲从业者,旨在帮助境外合作方准确理解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监管体系的实际运行规则。该条例是中国首部专门针对对外直接投资的行政法规,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对外贸易法》《出口管制法》《数据安全法》等共同构成中国ODI法律体系。这一立法定位,标志着中国ODI监管从单一审批向全生命周期监管转变。他特别提示,中国是全球少数在法规中明确要求海外投资企业必须遵守东道国本地法律的国家,相关跨境合规操作须结合最新监管动态与实务经验审慎调整,避免触碰监管红线。
第一场圆桌论坛中,在国浩上海管理合伙人承婧艽的主持下,四位嘉宾探讨了中国与中东欧企业面临的现实问题,围绕“下一个机遇在哪里”以及“如何将投资转化为成功的长期项目”两个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曹德志律师结合比亚迪在匈布局分享经验见解。他认为,中企在匈牙利投资面临着机遇和挑战。机遇主要体现在本地供应链领域,如汽车、电子、化工,以及工业投资与绿色能源的结合;同时,也需关注匈欧日益严格的环境法规与合规要求。新政府虽对中国投资保持开放态度,但更强调环境合规、安全及对经济的实际效益。
罗如雪玉律师从跨境投资法律服务角度分享。她指出,企业应尽早将法律团队纳入投资决策流程,不仅要关注商业逻辑,更要吃透当地立法背后的法律逻辑,提前梳理环境许可、建设审批等核心实操问题。她强调,不能仅将本地化视为满足当地政府合规要求,而要真正雇佣本地员工、搭建本地团队、联动本地合作伙伴,深度融入当地社区。针对2024年12月欧盟发布的新企业合规法规,她建议企业提前开展全面自我核查,完成现状与法规要求的差距分析,联合外部法律顾问定制适配自身风险特征的合规方案,将ESG要求提升至运营优先级首位。
邢煜辉律师以国浩律师承办某上市公司赴墨西哥投资项目为例,介绍这一企业赴墨建厂的代表性案例,讲解投资架构设计难点,强调寻找合适的本地法律顾问至关重要,为中企跨境投资提供了实务样板。
Bálint Kozeschnik从匈牙利本土视角展开,梳理了在当地投资需并行推进的多道审查程序,包括内政部、欧盟委员会、经济部及竞争管理局四道审查,整体涉及“3+1”项监管。他建议中国企业在启动境外直接投资(ODI)申报的同时,同步联合本地律所推进匈牙利外资审查,提升项目效率。
黄宁宁律师主持了第二场圆桌论坛,四位嘉宾围绕“跨境投资并购的争议解决及其他权益保护”交流观点,凝聚共识。
Joachim Glatter指出,2026年3月1日生效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在仲裁地、临时仲裁等核心制度上与国际规则深度对接。新法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临时仲裁,但适用范围有限,仅限涉外海事纠纷及自贸试验区、海南自贸港等区域内企业的涉外纠纷。新法确立“仲裁地”概念,据此确定程序适用法、司法管辖及裁决国籍与承认执行。仲裁代理人无国籍或执业地域限制,外国律师可担任代理人,但需留意具体机构规则。
Csongor István Nagy深入阐释仲裁地的法律意义。仲裁地本质是仲裁程序的“准据法选择条款”,他将其比喻为赋予裁决明确的“国籍”,应在交易筹划阶段审慎选定仲裁地。仲裁地决定裁决的国籍,可以凭借《纽约公约》直接影响其承认与执行。仲裁地是法律概念,与程序实际进行地可分离;线上听证普及下,当事人无需因程序多在别国开展,便放弃选定合适的仲裁地。
谢湘辉律师从实务角度分享仲裁条款起草要点。他提醒,大量不规范的仲裁条款会在后续程序中引发严重争议,起草时须覆盖五大核心要素:准确填写仲裁机构官方名称、明确约定仲裁地、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确定仲裁语言、约定开庭地点;条款不清晰将在后续程序中引发大量争议。
付智星秘书长助理指出,机构选择本质是商业谈判的折中结果,CIETAC因熟悉中国市场、高效且成本可控,成为平衡中外诉求的优选。为满足国际化需求,CIETAC已在欧洲设分支机构,提供维也纳、布达佩斯等仲裁地选项以平衡中外诉求。他强调临时措施的重要性,指出CIETAC自2012年起规则明确赋予仲裁庭发布临时措施的权力,并设有紧急仲裁员程序。
Bálint Kozeschnik在闭幕致辞中对到场的各位嘉宾及行业同仁致以诚挚谢意。他谈到,本次研讨会提供了新思路和未来发展的新视角,希望能通过本次活动建立中匈信任,创造专业环境,促进双方进一步深入合作交流。他期待研讨会期间的讨论能够延续至会后,发展成实际项目和长期合作,依托本次活动搭建的交流纽带,共同开拓中欧专业协作的广阔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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