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9 月 16 日起新增对缅柬部分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决定自 2026 年 9 月 16 日起,扩大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范围。
新增自助打印证书范围
本次调整主要涵盖以下两类协定项下的出口证书:
- RCEP 及中国 - 东盟自贸区协定:输往缅甸、柬埔寨的原产地证书;
- 中柬自贸协定:输往柬埔寨的原产地证书。
上述证书纳入可自助打印清单后,企业可通过相关系统自行打印,无需前往海关现场申领。
执行标准
除本次新增范围外,其他相关事项仍严格按照《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的公告》(2019 年第 77 号)规定执行。
海关总署
2026 年 9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