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莫桑比克颁布新《矿业法》,旨在强化国家矿产资源主权管控。本文结合实务经验,剖析新法在资源主义下的核心制度变化,重点解读国家参与、本地化成分及价值链重塑等关键议题,为投资者提供合规指引。
作者丨夏磊 蒋卓恒
2026 年 6 月 3 日,莫桑比克总统签署 7/2026 号《矿业法》(Lei de Minas),取代实施逾十年的旧法,对矿业监管框架进行系统性重构。新法涵盖矿产勘探、开发、生产、加工、运输及商业化全流程,但不适用于油气资源。
莫桑比克矿产资源禀赋优越,钽、铌储量居世界首位,煤炭、钛锆重砂及石墨在全球占据重要地位,金、铜、锂、稀土及宝石资源亦十分丰富。
在全球能源转型驱动关键矿产需求激增的背景下,新法凸显保护主义倾向:强化国家主权控制,强制推动本地加工与价值创造,扩大社区及本土企业参与度,并在提升透明度的同时筛选长期合规投资。
对于矿业投资者及金融机构而言,新法将在项目准入、股权架构、合同稳定性、融资担保及退出机制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
一、国家强制参与和矿业合同
新法最显著的变化在于确立国家对矿业全价值链的参与权。国家将通过国有公司——莫桑比克国家矿业公司(ENM)无偿获取不低于 15% 的项目权益,且该权益不可稀释,国家无需承担相应出资义务。这一规定将直接冲击项目的经济模型、股权架构及融资安排,投资者需在相关协议中预留应对空间。
矿业合同作为界定政企权利义务的核心文件,在新法下得到进一步强化。虽然示范文本尚未公布,但预计将包含更明确的权利义务条款及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值得注意的是,新法引入了“情势变更”下的重新谈判机制,触发情形包括公共利益、市场剧变、法规调整导致成本激增、超额收益获取以及长期不可抗力等。这在提供协商灵活性的同时,也赋予了国家在项目成功时重新谈判合同的永久权利,增加了合同稳定性的不确定性。
对于普通矿产,矿业合同为可选工具;但对于战略矿产,签署矿业合同则是强制性要求。战略矿产指对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资源,其矿权归 ENM 所有,私人投资者必须与 ENM 合作并签署合同方可开发。战略矿产清单预计于 2026 年 12 月前公布,拟投资石墨、钽、铌、重矿砂及稀有金属等关键矿产的投资者需密切关注。
二、本地内容和社区参与
1. 强化本地加工与国内供应
新法原则上要求矿产资源须在莫桑比克境内加工,仅在获得专项许可并提交本地化远期加工规划后,方可出口未加工或半加工产品。同时,硬性规定不少于 20% 的矿产品须供应国内市场。尽管受限于当地电力及基础设施现状,政策落地面临挑战,但政府对矿产价值链的全溯源管控及出口限制力度并未减弱。
2. 强制本土合作与优先采购
新法要求外国投资者与莫桑比克本土实体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形式包括合资、联合体或分包等,且不等同于强制股权本地化。运营所需的商品和服务应优先由本土实体提供;外国服务商需证明其合作能实质贡献于本地价值创造。在招投标中,若本地产品服务满足质量、数量及工期要求,矿业权人须优先采购。
3. 深化社区参与及人员本地化
新法明确了勘探及开采阶段的信息披露与协商义务。勘探前需告知受影响社区及临时搬迁安排;开采前若涉及永久搬迁,须达成政府、企业与社区三方认可的地区开发协议。此外,企业须优先招聘培训本地劳动力,提交外籍员工逐步替换计划,推动人员本地化。
三、矿权的质押和转让
新法允许矿权质押以支持运营、扩张或技术升级融资,但需主管部门批准,违约处置亦受严格监管。在矿权转让方面,制度更为严苛,战略矿产的直接或间接转让均可能触发国家优先购买权。转让申请需同步提交合规、税务及受让方资质证明,主管部门将对买方进行详尽尽调。此外,原矿权人在转让后一定期限内,仍需对环境、税务及社会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既有权利和过渡安排
新法暂未明确规定生效前既有矿权的过渡条款。原则上,既有的矿业权、合同及政府协议应受尊重,但在续期、转让或变更时,可能适用新法规则。同时,既有合同中的稳定性条款仍具约束力。建议既有项目投资者尽快审查现有权利文件、稳定条款及争议解决机制,评估新法潜在影响,以应对未来实施条例出台后的合规要求。
五、矿业投资者的应对建议
莫桑比克新《矿业法》折射出资源国在关键矿产时代的典型监管趋势:追求更高价值链参与度、推动产业升级及收益共享。对Foreign 投资者而言,这既是合规成本的挑战,也是制度明晰化的机遇。
未来进入莫桑比克市场,投资者不能仅聚焦矿权获取,更需统筹考虑 ENM 参股、本地加工、国内供应、本土合作、资质建设、人员本地化及融资退出等全要素。建议在前端即开展矿种战略属性识别、经济性评估、交易结构设计及本地化合规体系搭建。唯有及时适应新规、构建真实本地合作的企业,方能在这座非洲关键矿产宝库中行稳致远。
夏磊 律师
北京办公室
非权益合伙人
业务领域:跨境投资并购
行业领域:矿产资源,能源和电力
蒋卓恒
北京办公室 公司业务部
特别声明
以上所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任何形式之法律意见或建议。
如需转载或引用该等文章的任何内容,请私信沟通授权事宜,并于转载时在文章开头处注明来源于公众号“中伦视界”及作者姓名。未经本所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使用该等文章中的任何内容,含图片、影像等视听资料。如您有意就相关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本所联系。

睿智咨询是一家专业的跨境合规咨询公司,主要从事跨境投资(ODI)咨询、红筹和 VIE 设计、跨境外债备案、返程投资设计、上市重组、信托服务、基金服务等方面的专业咨询。参与操作了康方生物、依生生物、路特斯、泛远国际、微创脑科学、先瑞达制药、如祺出行等众多境外 IPO 的项目。
联系我们:010-85950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