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海关总署 2026 年第 135 号公告,自 9 月 16 日起,输往缅甸、柬埔寨的 RCEP 及中国 - 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以及输往柬埔寨的中柬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正式纳入自主打印范围。中国贸促会同步启动相关工作,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证书打印执行细则
1.9 月 16 日前审核通过的证书:维持现行签证方式,需由企业手签员及贸促会签证员进行手动签字盖章。
2.9 月 16 日及之后提交的证书:系统默认启用自主打印模式,无需手动签字盖章。
3.9 月 16 日前提交但之后审核的证书:签证机构将予以退回,企业须按自主打印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请各企业合理安排申报时间,确保在规定节点前完成打印以保证证书顺利使用。如遇享惠受阻情况,请及时反馈至东莞市贸促会协调解决。
特此通知。
业务联系方式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
电话:0769-2283 5965
邮箱:ccpitdg@163.com
东莞市贸促会长安签证点
电话:0769-8228 8002
邮箱:ca_ccpit@126.com
东莞市贸促会凤岗签证点
电话:0769-8219 9909
邮箱:kccpit@126.com
(来源:东莞贸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