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皇岗海关在旅检进境渠道成功查获濒危大青鲨鱼翅 2 千克。
案情经过:旅客未申报携带异常行李
海关关员在执行进境旅客及行李监管任务时,发现一名旅客进入监管区未主动申报,且其随身行李机检图像显示异常。关员随即对该旅客实施拦截检查,并在其背包内查获一包片状鱼翅制品。
鉴定结果:确认为 CITES 附录Ⅱ物种
经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鉴定,查获物品为大青鲨制品,共计 57 片,总重 2 千克。大青鲨隶属真鲨科,系《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列明的保护物种。
海关提醒:严禁非法携带濒危物种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规定,除合法持有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外,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贸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违者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