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碳”目标和原铝替代压力下,再生铝已成为有色进口热门品类。本文梳理再生铝准入标准、税号税率、申报要素及口岸检验流程,提供合规实操建议。
再生铝定义与分类
定义:再生铝原料指回收铝制品、加工废料、铸件/型材/板材边角料等,经拆解、分选、破碎、磁选等预处理后,可作为熔铸或合金调配使用的原料。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按指定税号申报,严禁混入杂质、塑料、橡胶、油污或危废(此类按固废管理)。
主要进口种类:
- 再生纯铝原料:纯铝比例高,包括铝线、板、管、棒、粒、箔、罐及加工余料等,执行标准 GB/T 40386。
- 再生变形铝合金原料:用于挤压、轧制、锻造再加工,如门窗型材、板材、带材、轮毂等(常见 2 系、3 系),执行标准 GB/T 40382。
- 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用于重熔铸造,如活塞、铸件、车轮、洁净铝破碎料等,执行标准 GB/T 38472。
通关规范与税则要素
三类再生铝原料的最惠国进口税率均为 1.5%,增值税率为 13%。申报时需严格区分编码并填报以下要素:
再生纯铝原料
编码:7602000040
申报要素:1.品牌类型; 2.出口享惠情况; 3.用途; 4.状态(碎、管、板、片、线、棒、边角料等); 5.来源(生产加工边角余料或拆解电线电缆、电器等); 6.铝或铝合金实物量; 7.计价日期; 8.签约日期; 9.GTIN; 10.CAS; 11.其他。
再生变形铝合金原料
编码:7602000050
申报要素:同上(重点区分用途及合金系列)。
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
编码:7602000030
申报要素:同上(重点区分铸造用途及成分)。
入境检验监管概述
再生铝属重点检验类商品,口岸通常采取“先审单、后查验”模式,结合风险布控实施监管。
检验类别与流程
- 感官检验:检查表观、夹杂物、混装情况、铝实物量,排查危废、密闭容器及爆炸物。
- 实验室检测:感官无法判定时,依据海关技术规范或国标进行项目检测。
- 放射性筛查:实施 100% 辐射筛查,符合海关专门要求。
- 属性鉴别:疑似固废的,委托第三方鉴别;不合格者退运或按固废违法处理。
关键检验项目
- 放射性污染:不得混入人工放射性物质,外照射剂量率需符合本底加限值管控要求。
- 夹杂物控制:塑料、橡胶、纸、木、泥沙、玻璃及非铝金属单独计量。国标通用要求夹杂物≤0.8%,粉状物与细灰另有控制标准。
- 金属含量:纯铝金属总含量≥91%(其中铝≥99.5%);变形铝金属总含量≥91%;铸造铝金属总含量可达≥97%(铝及铝合金实物量≥91%)。具体以适用国标为准。
- 挥发物与涂层:严格控制油漆、油泥、脱模剂及绝缘涂层比例,特别是变形铝型材表面。
- 禁混物排查:严禁混入电池、含油滤芯、化工桶残留、密闭压力容器、爆炸品、医废及电子垃圾。
- 外观与成分:铸造铝断口组织、气孔等需符合 GB/T 38472/40382 取样要求;合金成分(Si、Cu、Mg、Fe 等)需核对,避免归类错误。
结语
再生铝进口是一项系统工程,核心在于“先分类、再达标、按国标申报、接受口岸检验”。企业若能清晰界定货源、严格控制夹杂物与放射性指标,并确保税号与质量证明一致,将显著提升通关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