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正式施行后,农产品相关增值税政策同步衔接调整。关于农产品如何界定、适用多少税率、哪些情形能够享受免税,涉农企业高频咨询的三大问题,今天申税小微帮大家一次性梳理清楚!
申税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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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商品属于增值税口径的农产品?
农产品,是指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适用9%增值税税率。主要分为以下两大类:
(一)植物类初级农产品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例如:粮食、蔬菜、烟叶、茶叶、园艺植物、药用植物、油料植物、纤维植物、糖料植物、林业产品、其他植物。
(二)动物类初级农产品
动物类包括人工养殖和天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初级产品。例如:水产品、畜牧产品、动物皮张、动物毛绒、其他动物及其他动物组织。
02
常见误区
(二)不适用9%增值税税率的货物
1.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
2.蔬菜罐头、水果罐头、肉罐头、竹笋罐头等罐头制品(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为容器,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各种食品。)
3.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
4.中成药
5.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
6.豆制品(如豆腐、豆皮等)
7.酸奶、奶酪、奶油
8.燕窝、干鱼翅、动物排泄物
注意:不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的货物按照13%进行开票、申报。
03
哪些农产品销售行为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注意:纳税人销售外购的初级农产品,以及用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的初级农产品,不属于本项目免征增值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延续至2027年底)
(三)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延续至2027年底)
注意:应税交易免征增值税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兼营增值税优惠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增值税优惠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项目,不得享受税收优惠。纳税人可以放弃增值税优惠;放弃优惠的,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享受该项税收优惠,小规模纳税人除外。
供稿:张思嘉
制作:王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