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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点名核心企业“两头吃”:供应链金融,不能变成拖账工具

央行点名核心企业“两头吃”:供应链金融,不能变成拖账工具 RWA研究院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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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账款凭证余额降两成,账期平均缩短92天。
9月14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曹媛媛披露了一组供应链金融整改数据:截至今年7月末,全市场账款凭证余额降至2.4万亿元,较规范前下降20%;平均期限较去年同期规范前缩短92天;145家不符合要求的平台已退出或承诺退出。
还有一项更直接的变化:部分存在“两头吃”问题的大型企业,已经退出账款凭证业务。
这场治理针对的并不是供应链金融本身,而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错位:本该由核心企业承担的付款责任,是否被包装成电子凭证和融资需求,继续向供应商转移。
当一张应收账款凭证不能帮助供应商更快回款,反而成为延长账期、收取融资费用的工具,供应链金融就偏离了服务实体经济的初衷。

一、余额下降,

不等于供应链金融退场

账款凭证余额从规范前的3万多亿元降至2.4万亿元,平均期限缩短92天,首先反映的不是供应链金融需求消失,而是部分不合理的账期和凭证业务正在被压缩。
应收账款电子凭证,原本是核心企业依托服务平台开具的、承诺未来付款的电子化记录。银行等机构可以依据凭证,为上下游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
在真实贸易背景下,这类工具能够把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转化为可融资资产,缓解中小供应商的短期流动性压力。问题在于,融资工具不能替代付款义务。
一些大型企业利用自身在产业链中的强势地位,拖延付款、拉长账期;供应商如果急需现金,只能拿着由核心企业开具的凭证再去融资,并为此承担费用。更严重的情形是,核心企业或其关联机构同时参与融资服务,从延长账期和融资环节两端获益。
这就是央行所说的“两头吃”。
供应链金融可以为现金流加速,却不能为拖欠账款续期。

二、凭证可以融资,

但不能替代现金支付

供应链金融的核心不在于凭证有多电子化,而在于背后的交易是否真实、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清晰、付款责任是否能够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9月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合同中未明确支付方式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使用现金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不得以商业汇票或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替代支付。
这句话划出了一条清楚的边界。
电子凭证可以是融资工具,也可以承载交易信息,但不能在支付方式不明的情况下被当作现金的替身。核心企业不能把本应按期支付的货款,变成供应商需要自行承担成本去融资的“资产”。
新规还提出,引导大型企业将对中小企业的最长付款期限控制在60日内,并推动龙头企业践行“60日付现承诺”。这并非简单压缩所有行业的结算周期,而是要求行业规则、合同条款和验收标准更清楚地界定付款起点与最长期限。
账期越清楚,供应商越能判断自己的资金安排;付款责任越明确,融资工具才不会被用来掩盖账期问题。

三、6个月红线,

压的是“拖账再融资”空间

此次通知将电子凭证最长付款期限压减至6个月,电子凭证服务平台不得新开立付款期限超过6个月的电子凭证;商业银行和商业保理公司也不得为期限超过6个月的电子凭证提供融资。
此前,相关规则对账款凭证付款期限的要求是“原则上6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1年”。这次收紧后,超长账期通过电子凭证继续滚动的空间被进一步压缩。
监管的逻辑并不复杂:如果一笔应付账款长期不能支付,问题就不应被一再包装成新的融资安排,而应回到付款能力、合同约定和真实交易本身。
通知同时要求,大型企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企业向其关联的商业保理公司进行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既是付款方,又通过关联渠道从供应商融资需求中获利,会让产业链上最弱的一环承担更多成本和不确定性。
这也是为什么“6个月”不仅是一个技术参数。它是在把供应链金融重新拉回真实贸易和合理账期的边界之内。

四、可信应收账款,

先要有可信付款责任

通知还将监管视线延伸至信息披露。
对于应付账款达到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监管将细化主要支付方式、平均账期、商业汇票和电子凭证开立情况等披露要求;在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发债的企业,也要加强账款信息披露。
这意味着,企业的账期管理不再只是内部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的安排,也将逐步成为市场观察企业现金流质量、供应链关系和信用管理能力的重要信息。
对大型企业而言,通知并非只强调约束,也提出了配套安排:对压减应付账款期限、压降规模成效明显的企业,金融机构可在贷款、发债等方面加强融资支持,帮助其置换应付账款,并及时向上下游支付现金。
真正健康的供应链金融,不是让每一笔应收账款都变成融资产品,而是让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应收账款,在付款责任清晰、期限合理、信息可验证的基础上获得融资支持。
应收账款要成为可信资产,第一步不是把它做得更复杂,而是让付款责任回到真实交易里。
参考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情况,2026年9月14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6〕24号,2026年9月10日

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 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2025年


关于【RWA研究院】


RWA研究院由多位资深金融家、Web3从业者、产业创新者及技术专家联合发起,于2024年6月25日在香港正式发布(全称:RWA Research Institute,简写:RWARI)。


作为国际上最早成立的专业RWA研究机构之一,RWA研究院专注于现实世界资产(Real World Assets,简称RWA)领域,致力于推动传统金融资产与区块链技术的融合。通过深入研究和实践,研究院为投资者与企业提供创新的解决方案,促进实物资产的数字化与代币化,搭建传统金融与数字资产之间的桥梁。


RWA研究院的核心使命是结合政策研究、标准制定与生态共建,助力企业实现资产数字化转型,为全球合规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与战略协同。未来,研究院将持续深化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联合国际机构举办全球产业峰会,探索多领域应用场景,为高质量全球化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5年5月,RWA研究院联合中国搜索、中电数字场景科技研究院等权威机构发起成立“中国RWA产业智库”,聚焦资产数字化领域的全球合规化发展。智库通过三大核心方向赋能实体经济:一是牵头编制《RWA项目评价标准》等国际协作规范;二是构建“资产上链一跨境流通一全球交易”数字化服务链,融合区块链与人工智能技术;三是以香港、深圳为枢纽搭建跨境合规通道,推动绿色金融与跨境投融资创新。同时,智库依托“双链融合架构”(国家级联盟链与跨链协议协同机制)强化技术自主性与数据安全,深化跨境协作与合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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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WA研究院由资深金融家、Web3创新者及技术专家于2024年6月25日在香港联合发起,是国际最早的实物资产数字化研究机构之一。本公众号由研究院授权海南数字无边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独家运营,所有内容仅供研究交流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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