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经信科技局、科技经信局):
为持续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根据《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杭经信联智能〔2018〕81号)有关规定和《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工作的通知》(浙经信高新便函〔2026〕133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2026年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和复评对象
未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技术中心,如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可申报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
根据《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相关规定,附件1中企业技术中心需参加此次复评。
二
工作流程
(一)
企业申报
有关企业需登录“杭州市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服务平台”,进入“2026年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或“2026年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复评”模块(申报企业进入“申报”模块,附件1中企业进入“复评”模块),下载相关模板后按照附件2要求编制申报或复评材料,并于10月23日前完成线上提交,同步向所属区、县(市)经信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或复评材料纸质版(纸质版材料需编写目录、标记页码、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二)
区、县(市)审核推荐
各区、县(市)经信主管部门按《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相关要求对企业申报和复评材料进行审核,在确定申报推荐企业名单和参加复评企业名单后,于10月30日前将企业申报和复评材料纸质版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局,同步完成线上提交。
三
其他事项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相关规定,如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需变更名称、变更依托单位、申请暂缓复评或申请撤销资格的,请于10月23日前向所属区、县(市)经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县(市)经信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于10月30日前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局。
未明事项,请与市经信局技术创新处联系。
联系人:周志,0571-85257073;夏俊杰,0571-85257133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706
附件: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复评工作的通知
1. 2026年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复评名单
2. 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复评材料编制要求
3. 2026年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
4. 2026年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复评汇总表
5.《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6. 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系统使用说明(企业端)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6年9月11日
注:本文内容转载自【杭州市经信局】官网,仅进行了排版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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