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的境外营业机构发生资产损失而产生的亏损,是否可以在计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给离职员工发放的离职补偿金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按照什么扣除?
北京市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在我市跨区设立的项目部是否需要预分企业所得税?
同个城市的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是不是不用核定企业所得税税种?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公告2010年第1号)
来源: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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