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国博城五期项目PE管采购比选公告
1、本次采购根据各单位报价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报价有效期为2026年09月16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标的物价款中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模具费、生产、包装、运输至买方工地、安全保护措施、首次进场复检费用(复检所消耗的材料费用由卖方承担,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3、本次采购设不含税最高限价。报价不得高于限价,高于限价视同无效报价。
4、为保证结算与税控完全相符,本次报价在合同签订时不含税单价取整,含税单价根据税率计算得出,保留两位小数。
5、 由买方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时通知卖方进货,卖方必须保证材料及时供应。
本次采购采用最低价格法进行评审,报价为一次性最终报价。
1、PE管产品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国家(中国)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产品质量符合GB/T 13663.2-2018《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和GB/T 13663.3-2018《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3部分:管件》标准,如果有最新标准执行最新标准;管材内外表面应清洁、光滑,不应有气泡、明显的划伤、凹陷、杂质﹑颜色不均等缺陷。管材两端应切割平整,并与管材轴线垂直。主要参数或检验项目:纵向回缩率≤3%,氧化诱导时间≥20min。随机抽取所送产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不合格产品做退货处理。
2、因卖方标的物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及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且买方据此有权将卖方列入采购黑名单,买方及下属分(子)公司均不再与卖方合作。
请有意向报价单位根据报价材料将对应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报价单回复至邮箱
283679285@qq.com处,报价日期截止至2026年9月19日中午12:00前,过期未送达视为自动放弃,报价无效。
联系人:张先生 18853187595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