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看到一种说法:
现在离婚率已经超过50%。
这句话听起来非常吓人。
好像今天有100对新人结婚,
未来就会有50多对离婚。
也就是说:
每两场婚礼里,就有一场迟早会以离婚收场。
但我查了一下这个数字是怎么算出来的。
结果发现:
所谓“离婚率50%”,通常根本不是一段婚姻最终离婚的概率。
它统计的是另外一件事。
这个50%,到底是怎么算出来的?
2024年,全国办理结婚登记610.6万对;
依法办理离婚手续351.3万对。
把两个数字直接一除:
351.3 ÷ 610.6≈57.5%。
于是一个很有冲击力的结论出现了:
离婚率57.5%。
但这个数字更准确的名字,叫:
离结比。
也就是:
这一年办理离婚的对数,除以这一年办理结婚的对数。
问题就在这里。
这一年离婚的351.3万对夫妻,
可能是去年结婚的;
可能是5年前结婚的;
也可能已经一起生活了20多年。
而这一年结婚的610.6万对新人,
绝大多数才刚刚走进婚姻。
这根本不是同一批人。
拿今天离开婚姻的人,
去除以今天刚进入婚姻的人,
当然算得出一个百分比。
但这个百分比无法告诉你:
今天结婚的这些人,未来到底有多少会离婚。
假如今年有100对新人结婚
再假设今年有50对夫妻离婚。
于是:
50÷100=50%。
看起来,好像每两对新人里就会有一对离婚。
但仔细一看,那50对离婚的夫妻可能是:
10年前结婚的20对;
20年前结婚的20对;
30年前结婚的10对。
而今年刚结婚的100对新人,
甚至可能一对都没有离婚。
所以这个50%真正表达的是:
今年离开婚姻的人数,相当于今年进入婚姻人数的一半。
它不是:
今年结婚的人,未来有一半会离婚。
这两句话看起来只差一点。
意思却完全不同。
更反直觉的是:没有更多人离婚,“离婚率”也能翻倍
假设去年:
100对新人结婚;
50对夫妻离婚。
离结比是50%。
到了今年:
结婚的人突然变少了,只剩50对;
离婚的人还是50对,一个都没有增加。
现在离结比变成了:
50÷50=100%。
等等。
没有一对婚姻比去年多破裂,“离婚率”却从50%变成了100%。
如果结婚人数继续下降到40对,
离婚人数仍然是50对,
离结比甚至会达到:
125%。
难道这意味着每100对夫妻里,有125对离婚了吗?
当然不是。
只是因为:
分母变小了。
这就是“离结比”最容易制造误解的地方。
它上涨,可能是离婚的人变多了;
也可能只是结婚的人变少了。
甚至可能出现:
离婚人数正在下降,离结比却还在上升。
那真正的离婚率是多少?
统计口径中的“粗离婚率”,通常是:
一年内的离婚对数 ÷ 年平均总人口。
按照民政部公布的数据,2024年我国离婚率是:
2.5‰。
但这个数字也不能理解成:
“每1000对夫妻里,有2.5对离婚。”
因为它的分母不是已婚夫妻,
而是全部人口。
里面包括:
未婚的人;
已经离婚的人;
丧偶的人;
老人;
甚至儿童。
所以粗离婚率适合观察一个社会每年发生多少离婚事件,以及这个数字如何变化。
但它依然回答不了:
一对新婚夫妻,最终离婚的概率到底是多少?
真正想回答这个问题,要等几十年
如果真想知道“每两对夫妻是否有一对离婚”,
就应该把同一年结婚的人放在一起。
比如跟踪2010年结婚的100万对夫妻:
5年后有多少离婚;
10年后有多少离婚;
20年后还剩多少;
最后计算这一批婚姻的累计离婚比例。
这叫婚姻队列。
但问题是:
婚姻可能持续几十年。
今天刚刚结婚的人,最终会不会离婚,
现在根本不可能知道。
所以网上那个干脆、刺激、让人绝望的:
“离婚率50%”。
恰恰回答不了大家最想知道的问题。
所以,50%到底说明了什么?
它当然不是一个毫无意义的数字。
当离结比很高时,至少说明:
与每年新建立的婚姻相比,
正在结束的婚姻数量并不少。
但它不能证明:
现在结婚的人有一半最终都会离婚。
更不能证明:
你身边每两对夫妻,就一定有一对会散。
它真正暴露的,有时甚至不是离婚突然变多,
而是:
愿意结婚的人正在变少。
以前是很多人进场,也有一些人离场;
现在离场的人未必更多,
只是进场的人少了。
于是出口看起来越来越拥挤。
所以,下次再看到“离婚率超过50%”,
最好先问一句:
这个数字的分母,到底是什么?
如果分母是当年结婚的人数,
那它统计的不是一段婚姻最终破裂的概率。
它只是把许多年前开始的婚姻,
和今天刚刚开始的婚姻,
放进了同一道除法题里。
数字没有算错。
错的是我们悄悄给它换了一个意思。
所谓“每两对夫妻就有一对离婚”,并不是统计结论。
只是把两群完全不同的人相除以后,讲出的一个吓人的故事。
数据说明:2024年全国办理结婚登记610.6万对、依法办理离婚手续351.3万对,结婚率4.3‰、离婚率2.5‰,来自民政部《2024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明确,结(离)婚率的计算公式为当年结(离)婚对数除以当年平均总人口。粗离婚率的国际统计定义及其局限,可参见联合国统计司说明。文中的100对夫妻案例仅用于解释计算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