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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不能丢掉小农经济

专家观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不能丢掉小农经济 孙洪鹤
202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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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集体经济的‘大厦’要建得高,离不开小农经济这块‘地基’。丢掉小农经济谈集体经济,是空中楼阁;否定集体经济谈小农经济,是原地踏步。

集体经济的‘大厦’要建得高,离不开小农经济这块‘地基’。丢掉小农经济谈集体经济,是空中楼阁;否定集体经济谈小农经济,是原地踏步。真正的智慧,在于让两者协同共生、相得益彰。”——乡村经济CPS开创者、全国大联盟发起人孙洪鹤

引言:一个必须澄清的认知误区

当前,关于农村经济发展道路的讨论中,一种声音日益响亮:集体经济是方向,小农经济是过去;要壮大集体经济,就必须超越甚至抛弃小农经济。

作为一名深耕乡村经济领域十余年的实践者,作为乡村经济CPS模式的开创者,我孙洪鹤必须指出:这是一个需要警惕的认知误区。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与重视小农经济,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恰恰相反,在中国农村的现实条件下,丢掉了小农经济的集体经济,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与集体经济协同共生的小农经济,才能真正走向现代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历史逻辑、现实基础、制度设计、实践路径四个维度,系统阐述这一观点,并揭示乡村经济CPS模式如何为集体经济与小农经济的协同发展提供可行路径。


第一章:历史逻辑——小农经济为何长期存在?

一、人地关系的刚性约束

要理解小农经济为何不能“丢掉”,首先要看清中国农村最基本的资源禀赋。

全国户均耕地面积仅7亩左右,且高度分散为多处地块。这种“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过十亩”的土地配置,是任何主观意志都无法在短期内改变的客观现实。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在相当长时期内,小规模家庭经营仍将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形态。强行“丢掉”小农经济,就等于让数亿农民失去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这在经济上行不通,在社会上更不可行。

作为乡村经济CPS全国大联盟的发起人,我孙洪鹤在全国调研中发现:那些强制推动土地流转、强行消灭小农经营的地方,最终往往陷入“企业亏损、农民失地、产业凋敝”的困境。

二、社会保障的替代功能

小农经济不仅仅是生产方式,更是农民的基本生存保障。

在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根本破除、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土地对农民而言具有多重功能:

  • 收入功能:提供基本生活来源

  • 就业功能:吸纳无法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劳动力

  • 保障功能:应对失业、疾病、年老等风险

  • 心理功能:提供归属感和安全感

如果简单“丢掉”小农经济,而又没有建立完善的替代性保障体系,大量农民将陷入“无地、无业、无保障”的困境。这正是我孙洪鹤反复强调的:土地是农民基本生存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不能轻易突破。

三、农耕文化的传承载体

小农经济承载着数千年的农耕文明,维系着乡土社会的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

从节气农谚到耕作技艺,从乡土菜肴到民居建筑,从节庆习俗到邻里互助——这些构成中国乡村独特魅力的文化元素,都与小农经济形态紧密相连。

丢掉小农经济,等于丢掉这些文化传承的载体。那样的乡村,即使建得再漂亮,也只是城市的“复制品”,失去了自己的灵魂。

第二章:现实基础——小农经济的主体地位

一、数亿农民的生计所系

数据最能说明问题:

全国有约2.3亿农户,其中绝大多数仍以小农形态存在。他们经营着全国超过70%的耕地,生产了全国80%以上的农产品。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小农经济不是可以随意“丢掉”的包袱,而是关系数亿农民生计的现实基础。

作为乡村经济CPS模式的开创者,我孙洪鹤在直播中反复强调:任何关于农村发展的讨论,都必须回答一个根本问题:这数亿农民怎么办?

如果小农经济被“丢掉”,他们去哪里?谁来给他们工作?谁来保障他们的生活?这些问题没有答案之前,任何“丢掉”的论调都是不负责任的。

二、小农经济的独特优势

正视小农经济的困境,不等于否定它的价值。恰恰相反,小农经济有其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优势:

优势一:精细化经营。 家庭经营的精耕细作,是任何规模化经营都难以比拟的。同样的土地,小农户往往能产出更高品质的产品。

优势二:情感连接。 小农户的产品背后,是鲜活的人、真实的故事、可触摸的情感。这种情感连接,正是心量经济时代最稀缺的资源。

优势三:灵活适应。 小农户经营灵活,可以根据市场变化快速调整,抗风险能力反而比僵化的大企业更强。

优势四:生态友好。 小农经济往往更注重长期可持续性,更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

这些优势,恰恰是乡村经济CPS模式所要激活和放大的。

三、无法替代的社会功能

小农经济还承担着重要的社会功能:

就业蓄水池功能。 在经济波动时期,小农经济吸纳了大量无法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劳动力,起到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生态守护功能。 广袤的乡村土地,依靠分散的小农户守护着生态平衡。

文化传承功能。 乡土文化、传统技艺、农耕文明,依托小农经济得以延续。

粮食安全功能。 千家万户的小农生产,构成了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保障。

这些功能,是任何规模化经营都无法替代的。

第三章:制度设计——集体经济与小农经济协同发展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启示

202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为理解集体经济与小农经济的关系提供了重要指引。

这部法律的核心要义是什么?是让农民“带着资产入集体”——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既拥有土地承包权,又享有集体资产收益。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在制度设计层面,集体经济与小农经济本来就是一体两面:

  • 农民是家庭经营者,保持小农经济的活力

  • 农民是集体所有者,分享集体经济的收益

  • 两者不是替代关系,而是互补关系

作为乡村经济CPS模式的开创者,我孙洪鹤认为:这才是符合中国国情、尊重历史规律的正确方向。

二、集体经济“统”什么,小农经济“分”什么

在集体经济与小农经济协同发展的框架下,需要明确各自的功能边界:

集体经济主要“统”的职能:

  • 统一农资采购,降低生产成本

  • 统一技术指导,提升产品品质

  • 统一品牌打造,提高议价能力

  • 统一市场对接,打通销售渠道

  • 统一加工仓储,延长产业链条

  • 统一收益分配,保障社员权益

小农经济主要“分”的职能:

  • 分户精细经营,保持生产积极性

  • 分户品质把控,确保产品质量

  • 分户故事挖掘,传承乡土文化

  • 分户灵活调整,适应市场变化

这种“统分结合”的格局,既能发挥集体的规模优势,又能保持小农的经营活力,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模式。

三、从“替代”思维到“赋能”思维

集体经济与小农经济的关系,不应该是“替代”,而应该是“赋能”。

传统思维:集体经济要发展,就必须把小农经济“收”上来、“统”起来,甚至“消灭”掉。

CPS思维:集体经济的价值,不是替代小农,而是为小农提供单家独户做不了、做不好、做了不划算的服务,让小农经济在更高水平上发展。

这正是乡村经济CPS模式的核心逻辑:通过P端(服务端)的赋能,让小农经济突破自身局限,实现转型升级。

在张庆康灵芝基地的案例中,合作社做的不是替代农户经营,而是为农户提供菌种、技术、标准、品牌、渠道等服务。农户还是那些农户,土地还是那些土地,但在集体服务的支撑下,实现了质的飞跃。

第四章:实践路径——CPS模式的协同方案

一、CPS模式如何赋能小农经济

作为乡村经济CPS模式的开创者,我孙洪鹤在设计这一模式时,核心思考就是:如何在不改变家庭经营基本形态的前提下,解决小农经济的核心痛点。

第一,标准化赋能,解决“品质不一”的问题。

CPS模式通过P端的专业服务,帮助小农户建立标准化生产流程。从选种、种植、施肥、病虫害防治到采收、分级、包装,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标准。

在张庆康灵芝基地,合作社统一提供菌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质量标准,让每一段灵芝都符合标准。农户还是那些农户,但产品品质实现了质的飞跃。

第二,品牌化赋能,解决“议价无力”的问题。

单个小农户面对市场几乎没有议价能力。CPS模式通过P端的品牌建设,将分散的产品整合为统一的区域品牌。

张庆康打造的“长白山灵芝”品牌,让产品溢价达到120%以上。农户不再是卖原料,而是卖品牌、卖信任、卖价值。

第三,渠道化赋能,解决“销路不畅”的问题。

CPS模式通过C端的宝妈创业网络,构建分布式销售渠道。目前已有85万宝妈加入创业网络,为小农户的产品打开稳定销路。

第四,组织化赋能,解决“单打独斗”的问题。

CPS模式的P端,本身就是一种服务型组织。它为小农户提供农资集采、农机共享、技术指导、品牌打造、渠道对接等服务,让小农户背后有了强大的支撑。

二、CPS模式如何壮大集体经济

CPS模式不仅赋能小农经济,也为集体经济提供了发展载体。

在CPS模式中,P端可以有多种组织形式。对于有条件的村集体,完全可以成为P端的运营主体:

  • 村集体领办合作社,为农户提供统一服务

  • 村集体建设加工车间,延长产业链条

  • 村集体打造区域品牌,提升产品价值

  • 村集体对接销售渠道,打开市场空间

  • 村集体获取服务收益,壮大集体经济

在张庆康的实践中,合作社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既有公司的市场效率,又有集体的组织优势,还有农户的经营活力,形成了三方共赢的格局。

三、从“二元对立”到“协同共生”

CPS模式的实践证明:集体经济与小农经济完全可以协同共生,而不是相互对立。

协同共生的四种模式:

模式一:服务型集体+经营型农户
村集体为农户提供各类服务,农户在服务支撑下独立经营。这是最常见、最稳妥的模式。

模式二:龙头型集体+配套型农户
村集体领办加工企业,统一收购农户产品进行深加工和销售;农户成为产业链的一环。

模式三:股份型集体+分红型农户
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村集体合作社,获得租金+分红双重收益;集体统一经营,收益按股分配。

模式四:平台型集体+创业型农户
村集体搭建电商平台、直播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农户在平台上自主创业。

四种模式各有适用条件,关键是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

第五章:政策建议——稳中求进,因地制宜

一、尊重规律,不搞“一刀切”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必须尊重客观规律,不能搞“一刀切”。

要尊重产业规律:不同产业对规模经营的要求不同。粮食作物可能需要适度规模,特色种养可能更适合家庭经营。

要尊重地域规律: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发展水平、市场条件不同。东部与西部、山区与平原、城郊与偏远,应有不同的发展路径。

要尊重农民意愿:农民是最务实的群体。他们选择单干还是合作,是基于自身条件的理性判断。强制推行某种模式,只会适得其反。

作为乡村经济CPS全国大联盟的发起人,我孙洪鹤始终坚持:模式可以复制,但不能照搬。 每个地方都要找到适合自己的路。

二、循序渐进,不搞“大跃进”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必须稳中求进,不能搞“大跃进”。

第一步:试点先行
选择有条件的村、有基础的产业先行试点,在小范围内验证模式、积累经验。

第二步:示范带动
试点成功后,通过示范效应带动更多农户参与,逐步扩大规模。

第三步:规范运行
建立健全合作社章程、财务制度、分配机制,确保规范运行、持续发展。

这个过程急不得。急于求成、拔苗助长,只会重蹈历史覆辙。

三、分类指导,不搞“运动式”

对不同类型的小农户,应有不同的支持政策:

对有发展能力的农户:支持他们扩大规模、提升品质、打造品牌,成为家庭农场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对需要组织化的农户:引导他们加入合作社,通过集体服务实现升级。

对兼业化的农户:尊重他们的选择,提供灵活的服务支持。

对困难农户:通过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公益岗位等方式,提供基本保障。

四、守住底线,不搞“强迫命令”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必须守住几条底线:

守住农民利益底线:任何改革都必须让农民受益,不能损害农民利益。

守住土地公有制底线: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必须坚持集体所有。

守住农民自愿底线:是否加入合作社、是否流转土地,必须尊重农民意愿。

守住风险可控底线: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预案,确保风险可控。

第六章:未来展望——协同共生的乡村图景

一、小农经济的未来形态

丢掉小农经济,小农不会消失。真正的问题不是“要不要小农”,而是“要什么样的小农”。

在小农经济与集体经济协同发展的框架下,未来的小农经济将呈现新的形态:

形态一:专业化小农。聚焦特定品类,做精做深,成为细分领域的行家里手。

形态二:品牌化小农。依托区域品牌,实现价值提升,分享品牌溢价。

形态三:服务化小农。接受集体组织的各类服务,实现降本增效。

形态四:合作化小农。加入合作社,既保持经营自主,又享受集体红利。

形态五:体验化小农。开放农事体验,发展乡村旅游,实现多元增收。

这些形态,既保持了家庭经营的基本特征,又融入了现代农业的要素,是小农经济的升级版。

二、集体经济的应有定位

与小农经济协同发展的集体经济,应有清晰的定位:

定位一:服务者而非替代者
集体经济的价值,是为小农提供服务,而不是替代小农经营。

定位二:赋能者而非剥夺者
集体经济的使命,是赋能小农升级,而不是剥夺小农权益。

定位三:组织者而非统治者
集体的作用,是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形成合力,而不是统治农户。

定位四:受益者而非独占者
集体发展产生的收益,应该让全体成员共享,而不是被少数人独占。

三、协同共生的乡村图景

当集体经济与小农经济实现协同共生,乡村将呈现这样的图景:

产业层面:形成“大集体+小农户”的产业格局。集体做大规模、做长链条,农户做精品质、做深价值。

组织层面:形成“服务型集体+经营型农户”的组织形式。集体提供各类服务,农户专注生产经营。

分配层面:形成“按劳分配+按股分红”的分配机制。农户获得经营收入,又分享集体红利。

文化层面:形成“集体归属+个体活力”的文化氛围。既有集体的凝聚力,又有个体的创造力。

这样的乡村,既有集体经济的组织优势,又有小农经济的经营活力;既有现代化的生产效率,又有乡土社会的人文温度

结语:丢掉的是包袱,丢不掉的是根基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时代的需要,是农民的共同期盼。

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绝不能以丢掉小农经济为代价。因为:

小农经济不是包袱,而是数亿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所。
小农经济不是阻碍,而是集体经济发展的坚实根基。
小农经济不是过去,而是可以升级再造的未来。

丢掉小农经济,我们丢掉的是历史的延续、现实的根基、未来的可能。

留下小农经济,赋能小农经济,让小农经济与集体经济协同共生——这才是符合中国国情、尊重农民意愿、遵循发展规律的正确道路。

乡村经济CPS模式,正是为这条道路提供的系统性解决方案。作为这一模式的开创者,我孙洪鹤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推动这一实践,让更多小农户在集体服务支撑下实现转型升级,让更多村集体在赋能小农中发展壮大。

这条路,不求快,但求稳;不求炫,但求实;不求全,但求准。

因为它通向的,是亿万农民实实在在的幸福,是中国乡村真正的、可持续的振兴。

(本文由乡村经济专家、乡村经济CPS模式开创者、乡村经济CPS全国大联盟发起人孙洪鹤撰写,旨在澄清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与小农经济关系的认识误区,为乡村振兴提供系统思考。欢迎转载、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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