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小编要给大家上一堂历史课啦,作为兴文人,你了解我们兴文吗?如果小编告诉你,“如果不是我们兴文人,澳门会更早被抢走”。在历史上,我们兴文曾经出现过一位民族英雄,亲们肯定会特别自豪吧!下面小编就带大家去了解我们兴文的名人——晚清名臣薛焕。

1864年4月,大西洋国(今葡萄牙)派中国澳门总督阿穆恩为公使前来互换大清国与大西洋国2年前签署的《和好贸易条约》,企图染指澳门主权。清朝换约大臣薛焕据理力争,使得条约未能生效。大西洋国企图以缔约方式取得澳门主权的阴谋遭到失败。

薛焕(1815—1880),四川省兴文县人,寄居宜宾县黎汤乡(今翠屏区赵场镇)古木湾。1844年(清道光二十四年),薛焕中举后由江苏金山县县令做起,历经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四朝,去世后诰封光禄大夫头品顶戴工部右侍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
薛焕一生颇有建树,据清宫档案中有关圣旨、奏章、国书的记载,他还在力保中国澳门的主权上作出巨大贡献。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1864年(同治三年)4月,大西洋国(今葡萄牙)派中国澳门总督阿穆恩为公使前来互换大清国与大西洋国两年前签署的《和好贸易条约》。清政府接对方前来换约照会后,发现对方此行不但为换约,尚有染指中国澳门以西各海口的要求。清政府在候选钦差名单中选择了“洋人畏服”的薛焕:“便宜行事,办理互换条约事宜。”
薛焕接旨后,在京连日检查原钦使签约的案据,发现该约第九款无疑正式承认中国澳门主权属大西洋国,问题很大,应该删去。因此,他上奏朝廷。
但修改这清政府同意后已经画押、只待用玺的条约,不但意味着前钦使浑耗无知,还意味着两年前分管签订这条约的恭亲王失察。若处理不当,不但会得罪赏识他的恭亲王,还会为清政府造成巨大损失。
但中国领土决不能拱手让人。为得到清政府的支持,同时不给大西洋国使臣“中国悔约”的口实,薛焕很委婉地上奏朝廷:“并非欲更改条约,不过于条约未明晰之处,预为申叙明白,以免日后争执,使彼不致执以藉口。”这样,既维护了原钦使的面子,又不让大西洋国“合法”占领中国澳门的计划得逞。
薛焕将“删易后再换约”的意见与恭亲王“再四熟商”,得到其支持后方离开北京,于五月初十到达天津。

坐落在宜宾市古木湾的薛氏家族牌坊
薛焕与既是原签约钦使又是现钦使的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会商,得到他的理解后,于5月14日约阿穆恩在天津公所会晤。当薛焕向阿穆恩提出修改意见时,阿穆恩竟“一闻条约尚有应商之处,即怫然而去”,随后照会清政府,表示对薛焕不满,阿穆恩甚至在照会中指责薛焕与他会见时不穿公服。
大西洋国照会中可以看出:薛焕与阿穆恩刚见面便提出澳门乃中国领土,清政府应在澳门设海关而非驻外领事馆。至于薛焕与阿穆恩会见时没穿公服这事,却是因薛焕这时正处两难之中:薛焕因上月参奏通政使王拯吸食鸦片,得罪不少权贵,刚以“逞私攻讦”罪,受降五级处分,只因他熟悉“夷务”,“着仍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以观后效。”
薛焕此行,圣旨中虽保留有“头品顶戴”字样,但在未开复处分前,薛焕以降五级之身穿头品公服实在尴尬。或是阿穆恩知道薛焕刚受处分,所以不但在第一次会面时便盛气凌人,并且在照会中以薛焕不穿公服这事来羞辱他。但薛焕在照会中回答得很巧妙:“……本大臣薛系奉命出京之大臣,应穿行装,后挂忠孝带两条,乃是极贵重之服……”
几经会商,阿穆恩见薛焕等坚持修改条约中那“偷梁换柱”之笔,不敢再提染指中国澳门以西各海口要求,只能坚持条约“业经该国主批准,须俟换约后方可再行商量改约之事”。
薛焕等识破阿穆恩此说的欺诈性,坚持改约:“我说的事情,如果条约已换,哪还有改的可能。”

△薛焕奏折
大西洋国阴谋未得逞
由于薛焕揭破在中国澳门设立领事馆与设立海关的本质区别,坚持清政府对澳门的主权,阿穆恩无计可施。他于6月20日无故离开天津,声称要返回澳门,照会各国公使,说中国要悔约,希望各列强干预;并派人送来照会一件,说中国要更改和约,有意损害大西洋国利益,中国“想必有不换约之定意,相应作罢会”。
薛焕随即复照阿穆恩:“如贵大臣不以中国皇帝之命为重,是不以和好为念,其必有不换约之定意,此责任在贵大臣,并不在本大臣等也。”为让各国公使明白正义在清政府一方,不再偏袒大西洋国,薛焕上奏要求照会各国驻京公使,让众人知道歪曲事实的是他不在我。
在此期间,阿穆恩曾多次奔走在英法俄美公使间,希望他们干涉此事。但因薛焕发现该条约的葡文译本在关键处被篡改,中国有权坚持删易后再换约,各列强不便插手,当初帮助大西洋国的法国公使因离任也无力置喙。该条约因未互换不能生效,大西洋国企图瞒天过海的阴谋最终成为泡影。

△19世纪澳门风俗画
(图文资料来源于《兴文县志》和搜狐媒体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