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视新闻曝光了一组空气净化器的实验检测结果:市场上售卖的空气净化器很多都含有“猫腻”,空气净化能力并非像其宣传的那样有效。
1.市场调查
目前,我国空气净化器普及率不足1%,预计2015年销售量将达到900万台,零售额将超过200亿元。虽然市场上空气净化器产品种类繁多,但都宣称其空气净化性能优异。而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实际净化能力到底如何?央视记者展开了调查!



2.抽样
央视记者从京东、苏宁等渠道分别购买6台不同品牌、产地、价格的空气净化器产品。

六台产品在产品介绍或者产品说明书上都宣称同时具备PM2.5等颗粒物和甲醛净化功能。央视记者委托国内权威的检测机构对目前消费者最关心的PM2.5以及甲醛的净化能力分别进行了检测。
3.检测:实验条件是关键
专家介绍:
空气净化器的PM2.5等颗粒物的净化能力是用“适用面积”的指标来衡量。
六台送检的空气净化器中有五台均在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介绍中明确标注“适用面积”的具体数值,有一台则未直接标注。
颗粒物净化能力也就是PM2.5净化能力,检测人员注意到虽有五台净化器标注了“适用面积”,但数值来源依据,遵循的标准均未找到。目前国内,对适用面积标准只有上海有地方标准。为此,检测人员将此标准作为衡量依据,对六台产品进行了检测:
检测人员采用统一的方法对空气净化器进行了测试:
在一个30立方米的密闭实验舱中,检测人员分别将六台净化器放入其中,用香烟燃烧产生的烟雾模拟一定浓度的PM2.5颗粒物,测试每台净化器的净化能力。
备注:
得出的结果代表空气净化器在标称适用面积下,运行1小时后的净化效率,是在确定测试条件并和产品实际使用条件相结合的方法。简单说就是“标称适用60平方米的产品在60平方米房间中测试1小时,标称适用30平方米产品在30平方米房间中测试1小时”。
4.检测结果
甲醛净化能力标称值均高于实测值
检测后,上海市环保产品质检总站实验室主任沈浩表示,有四台机器适用面积实测值和标称值之间存在差异,标称值明显偏大,有一台甚至超标五倍。



5.专家解释
对另一个重要指标:甲醛净化能力,也就是目前行业内通常所说的“甲醛去除率”:

在检测的六台净化器中,其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介绍页面都声称“甲醛去除率”超过90%,但专家表示,仅仅看这些数据,很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去除率体现产品在特定条件下的净化能力,但不限定测试条件或与实际使用没任何关系的测试条件下,得到的去除率意义并不大,不同测试条件下得出的测试结果放在一起对比更没有意义。
只要将测试中测试时间和测试舱的体积进行调整,即使是实际去除甲醛能力很弱的空气净化器理论上也能得到一个足够高的甲醛去除率,比如说98%,甚至99%。实际上记者注意到几家空气净化器的甲醛去除率标明的实验条件并不一致,但这些往往是消费者容易忽略的。
6.国家标准
空气净化器国标今年修订
专家表示,对于空气净化器两个重要的指标,无论是PM2.5适用面积还是甲醛去除率,在现行国标GB/T 18801-2008《空气净化器》中均没有测试方法。

7.标准现状
质检哥在国家标准委官网上了解到,在2014年年底,国家标准委启动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的修订并且《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征求意见稿在国家标准委网站进行了公示,收到了来自技术机构、生产企业以及个人的140多条有效意见。

《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第一版于2002年发布,第二版于2008年发布,目前正在修订的2015版主要是在前一版基础上,完善了空气净化器针对PM2.5等颗粒物和甲醛等气态污染物的指标“洁净空气量”,以及体现净化器寿命的指标;增加了“适用面积”、“使用寿命”等参数的说明及推导算法;提高了能效等级等指标。
8.专家表态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马德军表示,将在适当时间,召开标准审定会,根据整个审定委员会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内容,然后形成报批稿,上报国家标准委。

他表示,标准实施后,会进一步加大整个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力度。
企业:知道如何按照标准生产;
检验机构:知道怎样按标准去检测产品;
消费者:知道如何按照标准和自己适用要求选购合适的空气净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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