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四证“
营业执照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刻章许可证

什么是”四证合一“登记模式
“四证合一”登记模式是指将原来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分别由商事登记部门、机构代码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分别办理的模式,改革为“一表申请、一门受理、一次审核、四证同发、信息互认、档案共享”的登记新模式,经办人只需要填写一份“四证”联合申请书,提交商事登记部门,即可完成“四证”的申请。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刻章许可证
商事登记部门 机构代码部门 税务登记部门 公安部门
现在变更为
“四证合一”
一表申请
一门受理
一次审核
四证同发
信息互认
档案共享
商事主体申请人填写“四证”联合申请书,并准备齐相关材料提交商事登记部门,由商事登记部门统一受理。实现“一表申请”、“一门受理”。
档案原件由商事登记部门保存,档案影像共享给代码登记部门、税务登记部门和公安部门。实现“档案共享”。
1、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商事主体设立登记业务(包括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不包括企业集团、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采用“四证合一”登记模式办理。
2、商事主体的变更(备案)和注销登记业务仍按原来登记模式由四个部门分别办理。随着“四证合一”改革工作的推进,业务范围将逐步拓展。
1、可以通过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商事登记办理“四证”的有:内资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的(不包括企业集团、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需提交除申请方及我局以外的第三方纸质材料的除外)。
2、目前只能选择传统窗口模式办理的有:需要提交第三方纸质材料的。第三方纸质材料是指前置审批文件、第三方授权书等。例如,某拟设立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金融保险,该公司设立时需要提供相关审批部门的前置审批文件,这样的申请材料目前只能选择传统窗口模式办理,申请人需向商事登记部门办事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四证”。
根据网上注册系统提示前往指定的原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窗口申请领取纸质“四证”。
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设立的“四证合一”业务,经办人可以不受地域限制,自行选择我市各原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窗口领取纸质四证。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个体工商户设立的“四证合一”业务应前往辖区原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窗口领取纸质四证。
1、申请人对“四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办理流程或者对“四证合一”中的商事登记业务存在疑问,可登录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上注册系统 http://app02.szaic.gov.cn/w erm is2.w ebui/in-dex1.aspx查询,或网上QQ 8000012315咨询平台,或拨打咨询电话 12315。
2、申请人对“四证合一”中的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业务存在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 88856226,或登录深圳代码中心网站www.szd m.org.cn联系网上QQ客服 800035105。
3、申请人对“四证合一”中的税务登记业务存在疑问,可拨打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咨询电话 12366-1、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咨询电话12366-2。
4、申请人对“四证合一”中的公章刻制许可业务存在疑问,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 844493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