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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报告】中国互联网保险行业研究报告

【行业报告】中国互联网保险行业研究报告 福田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201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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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的图文
中国互联网保险行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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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概念界定
        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保监发〔2015〕69号),互联网保险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通过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业务。

     其中,自营网络平台是保险公司自身设立的互联网保险销售及服务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是除自营网络平台外,为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提供辅助销售及服务的网络平台。目前第三方平台主要包括互联网企业保险频道及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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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产业链
      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三类:(1)传统保险公司;(2)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3)提供相关网络技术支持和辅助服务的公司,主要包括全国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

全球互联网行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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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互联网保险行业现状
(一)互联网保险仍在起步阶段

        最近几年全球各主要市场保险行业发展良好,美国、欧盟和日本的寿险与财险保费收入稳定增长。但互联网保险仍在起步阶段,规模与传统保险相比较为微小。根据贝恩《2015年全球互联网保险报告》,目前全球互联网保险业中仅有8%的寿险保费收入和10%的财险保费收入来自互联网和移动设备。据预测,3-5年后来自互联网渠道的寿险保费占比将达到15%,来自互联网渠道的财险保费占比将达到23%。

        近年来,全球主流保险公司已开始应用互联网技术,但仍处在初级阶段,主要是在官网上推出保险产品价格、条款查询与比价等服务。相对应的,目前大部分消费者只是把互联网当作搜索保险产品信息、辅助决策的工具,仍然倾向在线下购买服务。

(二)创新的商业模式仍在孕育

        在传统保险公司之外,全球范围内诞生了一群科技型的新兴保险公司。这些新兴的保险公司致力于把最前沿的大数据技术应用于保险业,把保险业范围扩展到之前被忽略的领域,不断创新保险业的商模式,比如P2P保险、小额保险(Micro insurance)、定制化保险(On-demand insurance)、UBI车险等。目前绝大部分的初创型公司规模还很小,还没有带来切实的盈利,成熟的互联网商业模式还在探索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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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互联网保险商业模式
        通过对全球130多家Insurance Tech公司进行研究梳理,其商业模式主要集中在以下11个领域:
1、人寿保险:互联网保险公司为传统人寿保险包括寿险和年金产品提供分销渠道。代表公司:Abaris、PolicyGenius。
2、健康保险:关注健康保险领域,尤其为个人提供服务,风险投资聚焦的互联网保险领域。代表公司:Oscar、Stride Health、Zenefits。
3、汽车保险:涉及分销/比较、UBI和理赔三个领域。UBI(Usage Based Insurance)即基于驾驶行为的保险,通过车联网技术将驾驶技术、汽车运动状态和车辆周围环境等人、车、路数据信息进行传输和存储,保险公司从数据中挖掘用户的驾驶习惯、思维习惯和行为模式,建立多维度定价模型。代表公司:比较平台CoverHound、Goji,UBI公司Metromile,车险理赔Snapsheet。
4、P2P保险:包括一般P2P保险和相互保险。其中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全球相互保险份额达27.0%,截至2014年年底,相互保险通过77个国家超过5000家公司为9.55亿人提供服务,保费规模1.3万亿美元,相互保险公司总资产8.3万亿美元。代表公司:Lemonade,Guevara,Friendsurance。
5、小额保险:作为小额保险的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关注被忽略的市场细分,继续挖掘市场潜力。代表公司:Insureon,Embroker,and Next Insurance。
6、移动互联网保险:聚焦于使用移动互联网设备管理和购买保险产品。代表公司:Knip and GetSafe。
7、保险行业软件和互联网支持:如涉及商务智能和数据储存的Quantemplate,涉及保险欺诈监测的Shift Technology,涉及再保险云数据分析的Analyze Re,涉及理赔的Spex。
8、房屋租赁保险:主要基于碎片化场景,为租户或房东提供保险,同时提供租赁违约保险。
9、特定产品保险:主要基于碎片化场景,如手机、电脑的保险,与传统保险公司投保范围内形成互补。
10、共享经济保险:主要基于碎片化场景,为共享经济提供保险,如短租市场等。
11、宠物保险:主要基于碎片化场景,为宠物提供保险。代表公司:Embrace Pet Insurance,Figo Pet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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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典型互联网保险公司
        2010-2015年,全球科技型保险公司已经获得超过42亿美元投资。美国是互联网和保险业都非常发达的国家,风险投资非常成熟和繁荣,在纽约和硅谷集中着最发达的创业和金融资源。因此,上述资金的80%投资于美国科技保险公司。此外,中国、印度以及欧洲一些国家都在争相发展互联网保险并打造出一批发展良好的公司。

        从投资额排名靠前的公司来看,源自美国经营健康险和雇员保险的平台居多,印度的互联网保险领头羊以在线保险比价为主,也有越来越多的公司关注小额保险、特定物品保险和P2P保险等多元方向。

        其中,Oscar(健康险网络服务)与Zenefits(雇员保险外包服务)是全球互联网保险业的领先者。

(一)互联网健康保险代表——Oscar
        Oscar成立于2013年,是总部位于纽约的健康保险创业公司,专注于通过在线交流,签署个人保险业务。2016年3月,获得了Fidelity(富达)领投的高达4亿美元的投资后,Oscar估值接近30亿美元。作为一家成立3年的公司,这一融资规模和估值刷新了市场的预期。
Oscar的会员规模成长迅速,从2015年初的1.7万人增加到2016年初的14.5万人。预计到2021年,会员数将超过百万。

Oscar的发展动力主要来自于以下方面:
       1、奥巴马医改提供发展契机:自从奥巴马医改法案在2013年实施以来,美国政府出台了个人必须拥有保险的强硬措施,同时针对个人保险还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既往症拒保。在此政策引导下美国各州形成了保险交易所(Exchange),主要为包括小企业主、小公司、自由职业者等群体提供保险。这推动了个险市场的发展,为各类医疗保险公司扩大自身业务提供了契机,也为类似Oscar这样的创业公司,如Clover Health等提供了市场机会。目前全美已经有1000万用户在保险交易所购买了健康险,与大型巨头所获用户数相比,Oscar用户规模虽然不大,但对创业公司来说已是爆发式增长。
        2、创新的互联网商业模式:Oscar Health主要在线上面向个人销售医疗保险,由于手续简便,且更多采取互联网医疗的服务,比如提供健身和线上问诊等,受到年轻个人用户的追捧。与所有的优质互联网公司相同,Oscar Health的互联网营销是非常成功的,这基于其创始团队在互联网上的商业经验。
        3、窄网络拓展策略:Oscar Health在医疗服务网络的拓展上采取了不同的策略。最早在纽约和新泽西市场,主要通过租用其他小型医疗服务网络的方式来快速扩张,摆脱了耗时耗力的自建医疗服务网络。2015年,Oscar Health开始进入西部的加州和南部的德州并采取窄服务网络(Narrow Network)策略。所谓的窄网络是与大型保险公司的庞大医疗服务网络相对应的,只和小部分医疗服务方合作,提供更低的价格和更好的服务。Oscar Health在加州甚至还参与到了医疗服务的投入中,与医疗服务机构共同分担成本和分享利润,而不是像传统的保险公司只是提供赔付。通过租赁和窄网络,Oscar Health快速扩张了服务网络,为其有效吸引用户提供了基础。
        Oscar通过技术手段让医保变得更加简单、直观和人性化,适应不同人群。Oscar根据婚姻状况、子女数量、年收入状况将人群细分,提供相应医保计划。计划细分到月,覆盖医生问诊、医生咨询、用药、疾病预防等方面。

(二)互联网雇员保险代表——Zenefits
        Zenefits成立于2013年,总部位于旧金山,致力于为创业公司和小企业提供查询保险报价和管理员工福利的一站式平台。Zenefits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的一站式云HR管理工具,并免费提供保险办理的入口。用户通过Zenefits办理保险,保险公司需支付Zenefits 5%的佣金。Zenefits现在拥有超10000家企业客户,服务超过100000个企业职员。每多一人注册,将给Zenefits增加450美元的年收入。

        商业模式创造成长神话:这一商业模式让Zenefits从企业级产品尤其是企业级SaaS产品里脱颖而出,吸引了诸多媒体和投资人的注意。2014年年初和年中,Zenefits分别完成了A轮和B轮的两轮融资,融资额分别为1500万美元、6650万美元,投资机构包括a16z、小马基金等诸多知名机构。B轮融资后,Zenefits的估值达到5亿美元,而在2015年4月C轮融资完成后,其估值已超过45亿美元,不到一年的时间估值增长近10倍,成为史上成长最快的SaaS类企业。

        “独角兽困境”前途未卜:Zenefits通过免费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进入中小企业的保险市场,成为隐藏在保险公司与中小企业之间的隐形中介。这对于传统保险中介来说无疑是一场灾难,Zenefits遇到了一个和Airbnb、Uber一样的困境,被同业指责提供免费软件的做法违反了各州的保险业法律,即保险中介不得提供任何免费的优惠,吸引人们买保险。2015年11月,Zenefits涉嫌让未经授权的销售人员非法成为保险代理人,销售医疗保险的事件被引爆,事件最终导致该公司创始人兼CEO Parker Conrad引咎辞职。2016年2月,新上任的CEO David Sacks公开承认,Zenefits的软件产品有欺诈成分,能够帮助未经授权的销售人员非法成为保险代理人并销售医疗保险。2016年6月,CEO宣布Zenefits已与多家主要投资方谈判,根据协议条款,参与2015年5月5亿美元C轮融资的投资方持股比例将从约11%上升至25%,A轮和B轮投资方持股将有小幅调整,抵消股份的稀释。至此,Zenefits估值已从45亿美元下降至20亿美元。

         本质上来讲,Zenefits并未有真正的技术创新,只是一种商业模式的创新。其前几年高速成长也同样是借着奥巴马医改法案的政策红利,而其业务模式也是劳动密集型,通过大量销售扩张抢占市场。虽然一边是美国健康险的稳定增长和政策红利带来发展契机,另一边是不断克服传统保险中介、各州政府法律的阻挠,但Zenefits能否解决自身的问题仍是关键,未来前途未卜。

(三)互联网在线比价代表——InsWeb
        InsWeb创立于1995年2月,总部设在美国加州的红杉城,依托其网站www.insweb.com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它一度在业内享有非常高的声誉,曾在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上市,被福布斯称为最优秀的站点。然而InsWeb渐渐走上下坡路,由于经营陷入困境2011年被个人理财网站Bankrate收购。

        低成本直销和互联网繁荣成就InsWeb:InsWeb的经营模式是双向收费,提供保险公司提供产品报价,给顾客提供专业化建议,帮助其做出购买决策,从中收取佣金;同时,也向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提供有关客户信息,并收取一定费用。其不仅与全球50多家大型保险企业签订了业务协议,还同180多个著名站点进行合作。InsWeb网站的设计简洁而功能强大。在客户输入需求的产品信息后,网站会对不同公司的相关产品自动筛选和比较,然后把比较分析结果反馈给客户,并向客户提出购买建议。借助于直销模式的低成本和互联网带来的高覆盖度,成立初期的InsWeb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业绩。

        未解决核心痛点黯然离场:互联网保险虽然解决了消费者和保险产品之间的价格信息不对称问题,却还是难以解决由于保险产品本身内容和设计较为复杂的特性所导致的客户和保险产品之间的质量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为复杂的传统险、健康险、分红险、家财险、责任险等需要代理人面对面的讲解才能打消客户的顾虑并促成交易,这正是只注重保险电子商务营销平台的InsWeb难以做到的。美国有发达的保险代理人制度,能够提供专业的服务,寡头垄断的保险市场容易形成对互联网比价、营销网站的合围。但进入21世纪后,InsWeb仅仅依靠增加点击量扩大访问量来提供保险线上导购服务的运营模式难以为继,最终黯然离场。

InsWeb衰败的启示:
一是,既要注重与传统保险行业的共生性,又要有直接的产品服务。只提供第三方报价和对比,而无直接的保险服务,一方面,盈利模式较为单一,盈利空间容易受到传统行业巨头的挤压,另一方面,因客户实际购买往往需要导购至其他保险公司,导致操作标准化程度较差,用户体验降低,用户流量流失。

二是,做好战略转型,采用与时俱进的商业模式。InsWeb的兴起与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密不可分,在20世纪末,借助于直销模式低成本和互联网带来的流量让InsWeb尝到了甜头,但进入21世纪后,InsWeb仅仅依靠增加点击量扩大访问量来提供保险线上导购服务的运营模式难以为继。而近几年,提供健康险、雇员险、小额保险的企业却享受到奥巴马医改法案的政策红利。
三是,做好产品创新,延续互联网保险生命力。由于保险产品条款的复杂性和美国发达的保险代理人制度,InsWeb的导购服务大部分时间都局限在车险、意外险等标准化保险产品上,该类保险产品设计简单,销售过程简易,佣金、费用水平偏低。而且这些产品的话语权掌握在传统保险公司手中。当这些产品的潜力挖掘殆尽时,InsWeb也就渐渐走上下坡路。互联网保险应该结合自身特点发展创新的保险产品,即使仅是在某一特定产品领域取得相对优势,避免与传统保险巨头形成直接竞争,避免过度依赖传统保险巨头获得利润空间。

中国互联网保险行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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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保险发展历程
        我国互联网保险从1997年开始萌芽,经历了以下四个发展阶段:
1、萌芽期(1997-2007年):1997年底,我国第一个面向保险市场和保险公司的中国保险信息网诞生。2000年起,泰康、平安和太保陆续开通电子商务网站。2005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为互联网保险行业进一步提供了基础。
2、蓄能期(2008-2011年):慧择网、优保网和向日葵网等经营保险中介或保险信息业务的网站上线。2011年9月,《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出台,使这一批互联网保险公司逐渐走向规范化、专业化。
3、探索期(2012-2013年):各大保险公司纷纷成立新渠道子公司或事业部。2012年8月,平安人寿发布首个寿险服务APP。第三方电商平台凭借流量、结算和信用优势成为积极参与互联网保险合作的主力,泰康人寿携手携程网、淘宝网和京东商城,国华人寿登录淘宝网引爆以万能险为代表的理财型保险。2013年,由平安、腾讯、阿里的三马联袂操刀的众安在线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成立,宣告国内首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诞生。
4、爆发期(2014年至今):在众安保险成立两年后,银之杰、泰康人寿、京东集团等公司陆续涉足互联网保险领域,易安财险、安心财险、泰康在线三家网络险企相继获批成立,形成我国四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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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保险监管路径

        中国互联网保险监管逐步建立、完善,引领、支持、伴随互联网保险业发展。2011年4月,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是正式伸出互联网保险监管之手的标志。2014年8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支持保险公司运用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促进保险业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2015年7月,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从经营条件、经营区域、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的基本经营规则,标志着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制度正式出台。

图表3:中国互联网保险主要监管政策与法规

时间

监管部门

监管法规

主要内容

2005.4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09.12

保监会

《保险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指引(试行)》

促进保险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提高保险业信息化工作水平和运营效率

2011.4

保监会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

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规范健康有序发展,防范网络保险欺诈风险,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2011.8

保监会

《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  划纲要》

大力发展保险电子商务、推动电子保单以及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创新应用

2011.9

保监会

《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

明确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条件。促进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2012.5

保监会

《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

除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2013.4

保监会

《关于专业网络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针对专业网络保险公司开业验收,制定了有关补充条件

2014.4

保监会

《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正式就人身险公司经营互联保险的条件、风险监管等问题向业内征求意见

2014.8

保监会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支持保险公司运用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促进保险业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

2014.12

保监会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允许保险公司在规定范围内投资创业型企业,提高险资运用效率和盈利能力

2015.2

保监会

《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正式启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在6个省市启动改革试点,费改后保险公司有一定定价权

2015.7

保监会

《互联网保险监管暂行办法》

在经营原则、区域、信息披露、经营规范、监管管理等方面对互联网保险经营进行了规范

2016.3

保监会

《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明确规定了中短存续期产品需要满足的条件和范围

资料来源:保监会腾邦集团战略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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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现状
        中国互联网保险兴起于2011年末,随后几年迎来了爆发式发展,期间保费规模增长69倍,2015年全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高达2234亿元,在全国总保费收入中渗透率达到9.2%。

从需求侧看:互联网保险的需求迅速增长,据蚂蚁金服与CBNdata联合发布的《2016互联网保险消费行为分析》,截至2016年3月,被互联网保险服务的用户已超过3.3亿,同比增长42.5%。
从供给侧看:越来越多的传统保险公司开始加速布局互联网保险,2015年中国经营互联网业务的保险公司数量达到110家,是2011年的4倍,占保险公司总数量由2011年的23%升至74%。

人寿保险方面,2015年全国共有61家寿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占人身险会员公司总数的80%,其中44家公司通过自建在线商城(官网)经营,54家公司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合作,同时采用官网和第三方合作的共有37家公司。从业务结构来看,寿险公司占比较高的是投连险和万能险,两项合计占比接近88%。
财产保险方面,截至2016年2月,共有52家财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业务。2015年,互联网车险保费收入315亿元,占互联网财险保费收入的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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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保险商业模式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保险蓬勃发展,其最常见的商业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类:1、传统保险公司建立线上平台或官方网站;2、互联网企业参与设立保险公司;3、纯互联网保险公司申请牌照专业化经营;4、保险在线销售及比价平台。此外,UBI车险随着商车费改的推广而广受关注,未来有望联手车联网孕育新的商机。

         作为新兴业态,互联网保险及整个互联网金融的驱动力在于创新,核心在于竞争力,因此我们从创新能力、相对竞争力两大维度解析四大互联网保险主体:
1、从创新角度来看,互联网巨头和纯互联网保险两大代表未来创新方向,而传统保险公司主动创新意愿不高。
2、从相对竞争能力角度来看,互联网巨头在流量、创新速度等方面优势显著,而传统保险则依靠品牌、资本、线下服务和模仿跟随能力保持优势,纯互联网保险公司创新速度突出,但在流量规模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

(一)传统保险公司的线上平台
         传统大型、中型保险公司通常以自建官方网站、自主经营线上平台的模式参与互联网保险,诸如平安、太保、国寿、人保、泰康等传统保险公司均通过官方网站销售保险产品并提供支付、理赔、保单查询、续保、咨询等一站式服务。

传统保险巨头参与互联网的商业模式主要为:
1、与互联网巨头合作获得流量:传统保险公司拥有长期经营保险经验,拥有品牌、资本、线下服务能力方面的优势。但传统保险公司进行业务线上化时,仅仅依靠自建官方网站,本身并无流量优势。
传统保险公司通过与互联网巨头的互联网平台合作,可以获得流量,弥补缺陷,从而能够专注发挥自身在品牌、资本、线下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扬长避短。例如,通过合作,中国太保获得百度的流量与互联网技术经验,百度获得中国太保经营保险的经验与品牌效应,双方实现双赢。预计今后传统保险公司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将成为趋势。
2、快速模仿创新型保险产品:传统保险公司有多年经营保险经验,有专业的定价能力与风控能力,有实力快速模仿跟随市场上出现的创新型保险产品。目前传统保险巨头的车险服务,从购买、信息更新到理赔的一套流程已完成全部线上化,并积极推出碎片化的创新型保险产品,比如中国平安推出20元/人的“吃货保险”、中国太保推出0.5元/人的运动意外险。
3、长期寿险产品依然以传统渠道为主:在高价值的长期寿险产品方面,互联网难以对传统保险的代理人渠道造成威胁。一方面是因为寿险产品条款复杂、非标准化、价格昂贵,不适合在线上销售;另一方面是因为中国消费者保险意识依然较弱,没有主动购买寿险的意识。保险公司必须主动向客户营销。

(二)互联网巨头设立保险公司
        随着保险业持续景气及互联网保险蓬勃发展,互联网巨头纷纷抢滩布局。2013年,阿里、腾讯、平安三大巨头牵头设立首家纯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标志着互联网公司正式进军保险。近阶段,BAT及京东、东方财富等互联网企业纷纷投资参与设立保险或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将成为互联网企业流量变现的重要渠道。

        互联网企业兼具创新能力及竞争能力:1、创新角度,基于纯熟的互联网思维、互联网信息技术优势、人才资源优势,其创新速度、成效俱佳;2、竞争角度,其流量优势巨大,同时直接掌握潜在的保险场景资源。因此,互联网巨头设立保险公司的商业模式代表互联网保险未来主流的创新方向和发展趋势,前景广阔。

(三)持牌的纯互联网保险公司
        2013年,众安保险开业标志着持有专业互联网保险牌照的纯正互联网保险公司诞生,迄今为止保监会仅下发四张专业互联网保险牌照,分别授予众安、泰康在线、安心、易安保险。目前,四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均以财产保险产品为主。

        产品特征方面,基于纯在线模式,专业互联网保险由客户自助购买,短时间内激发客户兴趣至关重要,因而要求产品简单、清晰、易懂,因此各平台陆续推出基于碎片化场景的创新型保险产品以拓展独立于传统保险市场的增量市场。保费规模方面,目前四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整体保费规模较小,众安保险依托股东资源优势,2016年1-5月实现保费收入10.87亿元,同比增长84%,而安心保险2016年1月开业至今年5月,仅实现保费48万元。

        从开业至今,众安保险经历了爆发式增长之后陷入瓶颈中。2015年众安保险业务收入与净利润分别为22.83亿元、1.68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88%与517%,涨势惊人。但在2016年一季度,众安净利润为负3.8亿元,陷入增长瓶颈之中。

众安保险盈利乏力有其自身原因,也有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的因素:
1、业务单一,盈利空间有限:众安保险的业务结构较为单一,退运险业务占比大。众安保险保费收入中绝大部分是退运险。虽然2015年年报并没有披露退运险的具体收入,但在2013、2014年,退运险收入分别保险收入的79%与77%。退运险这类创新型产品保费低,期限短,难以形成保费规模,因此盈利空间有限。
2、自身不掌握流量和场景,商业模式可以复制:以退运险为代表的创新型产品销售严重依赖互联网场景与流量,而这类场景与流量掌握在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互联网巨头手中。创新型保险产品的商业模式并不复杂,易于复制。新的竞争对手一旦获得外部场景与流量,足以在短时间内影响众安保险的优势地位。

(四)在线保险销售/比价平台
        2012年保监会授予第一批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资格,慧保网、中民保险网等保险电子商务网站正式获批,标志着中国互联网保险电商进入规范化发展时期。同时,上市公司亦积极参与建立互联网保险在线销售平台,焦点科技、三泰控股、腾邦国际等公司均开展相关布局。

        然而,由于互联网渠道的特性,可通过在线保险销售/比价平台局限于标准化产品(理财型寿险、车险等)。由于在线保险销售平台的创新仅局限于销售端,在流量、场景、线下服务等多方面均无优势,在整个产业链中议价能力最弱,未来空间有限。

(五)UBI车险
        UBI(Usage Based Insurance)即基于用户行为设计、定价的保险产品,通过车联网或智能设备取得用户驾驶行为、行车数据、技术及周边环境等要素,建立多维度模型为车险产品定价。UBI能够显著增强车险定价精准度,降低产品承保亏损概率,同时通过连接保险公司、汽车厂商、设备制造商,孕育车险及汽车金融领域新的商机。
        目前UBI在欧美地区应用较为广泛,意大利车险保单渗透率达14%。由于产品标准尚未统一、监管政策不明晰、客户对数据的隐私保护诉求等因素影响,UBI尚未进入高速发展时期,但长期而言,UBI驱动车险行业创新、改善保险公司盈利水平,未来发展前景极为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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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未来发展趋势
(一)传统保险巨头在高价值长期业务方面优势稳固
        互联网保险可切分标准化理财险和短期业务市场。2015年互联网寿险保费收入达到1465.6亿元,同比增幅高达315%,并首次超过互联网财产险保费。尽管如此,其爆发式增长主要依靠短期理财型产品热卖,长期来看,受制于自身特性,互联网适合销售简单、高度标准化的保险产品(中短期理财险/车险/意外险等)。

        高价值的长期寿险产品难以适应互联网渠道传统保险公司在高价值的长期寿险产品方面依然优势稳固,其强大的代理人渠道是难以逾越的护城河,主要系:(1)寿险消费是被动的,要求保险公司主动营销,而互联网保险则以客户自助消费为主;(2)寿险产品具有长期理财属性:单价高、条款复杂、存续时间长,因此需要营销人员的反复沟通和解释,难以适应互联网渠道简单化、标准化销售特点。

(二)互联网巨头通过保险流量变现,保费规模高增长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互联网巨头(BAT等)基于长期积累的流量优势和客户资源,通过代销金融产品实现流量变现,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互联网流量龙头通过金融产品代销变现,优势显著。领先互联网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在于庞大的流量和用户规模,通过相对易于获取的金融产品销售牌照,能够迅速实现流量变现,且在市场行情较好时盈利非常丰厚。例如,东方财富、同花顺分别为垂直财经领域PC端、移动端的流量龙头,近年来通过基金及各类投资产品代销盈利颇丰,金融电子商务收入占收入结构比重均显著提升。以东方财富为例,公司前期公告拟以5000万元设立保险代理公司,流量变现渠道将再下一城,对未来发展影响重大:(1)取得保险经纪牌照后,打通互联网保险变现渠道;(2)进一步凭借大幅领先的流量优势实现丰厚盈利;(3)充分利用保险产品投资收益相对优异性提升销量,同时推动保险与原有的基金、理财等产品协同,丰富其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体系。

        互联网巨头布局保险变现流量,未来取得牌照协同显著。BAT等互联网巨头积极在保险领域展开布局,保险成为重要变现渠道。未来随着互联网巨头纷纷取得保险牌照,强大的流量、用户、资源、技术优势将推动互联网保费规模高速增长。以众安保险为例,公司股东资源丰富,充分利用蚂蚁金服、阿里巴巴等平台的流量优势及中国平安的金融资源共享,屡屡通过重大关联交易推动保费规模高增长。例如,众安开业后上线的第一款产品“众乐宝”便是针对淘宝卖家缴纳保证金需求所设计的保证险产品(2015年保证保险收入占比为20%),且众安多次披露与蚂蚁金服、平安开展重大关联交易,规模占比较高。

(三)在线保险销售/推广平台空间有限
         在线保险销售平台近年来逐步成为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之一,但由于在流量、场景、线下服务等方面均无优势,且其模式壁垒较低,易于被竞争对手复制,因而发展面临瓶颈,前景有限。制约在线保险销售平台发展空间的主要因素包括:
1、高价值险种难以适应在线销售:线上保险销售平台仍以短期财产险为主,对于高价值、产品复杂的长期寿险等险种覆盖率较低,主要系:(1)国内客户主动购买长期寿险意愿较低;(2)产品复杂,非趸交产品通过线上难以直观比价。此外,销售平台未能针对客户需求及互联网渠道特征设计、推出保险产品,产品吸引力不足。
2、流量不足,难以提升保费规模:线上销售保险产品的核心优势在于流量,与互联网企业或传统保险公司相比,在线销售平台难以形成品牌效应,且垂直细分领域流量难以规模化提升,进而销量承压。如果扩大宣传投入,则成本上升挤压盈利空间,因而发展受限。
3、线下服务能力不足降低用户体验:保险售后服务至关重要,包括查询、账户管理、理赔服务等一系列环节对保户的用户体验及后续续保、协助推广等行为产生重大影响。在线保险销售平台仅注重前端销售,后端服务能力及经验不足,专业性较低,容易造成用户体验差、回访率及用户转化率较低。

(四)互联网财险将打开基于碎片化场景的增量市场

        车险互联网化+碎片化场景创新产品带来增量市场。互联网金融创新核心在于碎片化+场景化,深入挖掘场景中的金融需求,推动产品创新。随着移动金融普及和车险互联网化推进,碎片化的场景创新保险产品成为未来保费增长的驱动力,诸如退货险/延误险/手机碎屏险等新兴险种吸引力显著提升。

        创新产品保费规模受限,盈利空间有限。普惠金融导致每单保费较低、周期较短的特征也将限制保费规模的增长和产品盈利空间,因为:1、产品保费低、期限短,保费难以形成规模;2、此类业务依赖外部的流量与场景,且其模式易于复制,难以形成独有的竞争优势。

(五)互联网寿险专注于低保费+简单化产品,盈利空间有限
        由于高价值的长期寿险产品主要为被动消费,且结构复杂、个性化程度高,因而短期内难以适应互联网渠道。随着保监会对高现金价值产品监管收紧,具有投资理财功能的万能险等理财型寿险产品规模增速也将降低,互联网寿险保费规模增长承压。预计未来互联网寿险将专注于低保费、模块化、简单化特征的产品,但此类产品规模难以放量,因而盈利空间有限。

         以日本著名的互联网寿险公司Lifenet为例,该公司仅通过网站直销保险,明确定位20-40岁年龄段的客户,且深耕细分险种,目前仅有人寿、医疗、失能三类产品。其商业模式特征为:1)产品设计追求简洁化,易于理解,采用动画、图片等形式展示;2)投保过程尽量高效、精简,理赔服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3)信息披露充分,将产品及公司运营等信息尽量全面地向客户展现。尽管商业模式极具特色,但Lifenet盈利空间有限,经历初期发展后保费增速较缓慢,2014、2015年分别增长9%、7%,2015年总保费仅93.8亿日元,且连续三年持续亏损。

        国内互联网寿险市场中,弘康人寿的商业模式与Lifenet相似,公司仅有4款产品,分为人身保障、投资理财两大模块,产品结构简易、信息披露完善,采取差异化策略,准确定位目标客户群,打造特色鲜明的创新型人寿保险公司。与Lifenet类似,弘康人寿的保费增速亦明显承压,2015年实现保费收入21.9亿元,同比下滑6.4%,明显滞后于行业平均。

(六)基于大数据的信用保险有望成为纯互联网保险的突破口

        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及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是信用保险发展的三大驱动力量。(1)互联网金融兴起,P2P交易规模持续增长,部分P2P平台与财险公司合作推出信用保险以实现对产品增信(如平安信用保险与陆金所合作、众安保险与小赢理财及招财宝合作等)。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事件频发,未来预计对增信及信用保险的需求会持续增长。(2)消费经济地位提升+消费结构升级是消费金融增长的驱动力,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兴起激发模式创新和消费者需求,同时为信用保险创造大量需求空间。3)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信贷体系对实体经济支持不足驱动供应链金融发展,租赁、保理等业务模式丰富供应链金融体系,信用保险将提供有力保障,充分受益供应链金融发展。

        未来蓝海市场,传统保险公司尚未形成垄断目前传统大型保险公司在寿险、车险等主流产品垄断优势明显,中小保险公司进入壁垒较高。但在信用保证保险领域,市场格局尚未固化,以平安产险为例,其前五大险种为车险、保证险、企财险、责任险、意外伤害险,而信用保险占比低于5%。作为未来的蓝海市场,信用保险将成为纯互联网保险公司未来有望实现突破的主战场。

        纯互联网保险公司在征信、大数据方面具有先发优势。信用保险业务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与征信、大数据等技术因素密切相关,而互联网保险公司在该领域优势显著。以银之杰为例,其将大数据、征信作为基础设施,形成精准营销、风险控制两大核心竞争力,支撑其互联网保险业务,尤其利于信用保险展业,先发优势和协同效应显著。

(七)UBI车险有望快速扩大市场份额
        随着商车费改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车险费率市场化全面实施,UBI在国内迎来黄金发展机遇。由于保险公司将产生大量自主定价需求,UBI基于用户数据、定价模型设计的产品将助力保险公司在新政策环境下优化综合成本率,提升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车险承保持续亏损驱动保险公司积极探索UBI。车险业务整体盈利能力较低。2015年,除平安、人保、太保等大型保险公司实现车险承保盈利外,中小车险公司大面积亏损,例如,首家登陆“新三板”的保险公司永诚财险2015车险承保亏损5.07亿,而富邦财险、大地财险、华安财险、阳光农业财险2015年车险分别亏损1.12亿、3368.6万、3744.8万和618万。因此,中小保险公司探索UBI车险的动力更充足,希望通过新技术筛选更加优质、出险更少的客户,以防范道德风险、提升盈利能力,UBI车险份额有望持续提升。

        政策利好+技术创新推动UBI发展壮大。(1)商车费改全面推广:保监会7月发布《关于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全国推广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商业车险改革试点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费改推动保险公司探索UBI等创新产品。(2)技术进步为UBI打开更广阔空间:与原先车载数据读取设备OBD相比,智能硬件设备功能更加多元、用户体验更好,将进一步提升UBI产品吸引力,此外,大数据、车联网等技术进步也为UBI提供支持。

        2020年UBI产业链规模有望超过2400亿元。根据思略特预计,2020年中国整体车险市场规模将达到9420亿元,而UBI渗透率保守估计约为10%-15%,则UBI市场规模将超过1400亿元,市场份额迅速扩大。此外,综合考虑车联网设备、数据服务、OBD等各环节,整个UBI产业链规模有望达到24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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