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又叫踏青节,为二十四节气之一,在仲春与暮春之交。清明节原是指春风后十五天,《历书》有云:“春风后十五日,斗指丁,为清明,时万物皆洁齐而清明,盖时当气清景明,万物皆显,因此得名。”。1935年中华民国政府将阳历4月5日定为国定假日清明节,也叫名族扫墓节。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将清明节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中华名族传统的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历史,不仅是汉族,中国的满族、赫哲族、壮族、鄂伦春族、侗族、土家族、苗族、瑶族、黎族、水族、京族、羌族等24个少数民族,也都有过清明节的习俗。虽然各地习俗不尽相同,但扫墓祭祖、踏青郊游是基本主题。按照旧的习俗,扫墓时,人们要携带酒食果品、纸钱等物品到墓地,将食物供祭在亲人墓前,再将纸钱焚化,为坟墓培上新土,折几枝嫩绿的新枝插在坟上,然后叩头行礼祭拜,最后吃掉酒食,以寄哀思。唐代诗人杜牧的诗《清明》:“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写出了清明节的特殊气氛。
清明之时,正值春光明媚草木吐绿,扫墓之余亦一家老少在山乡野间游乐一番,回家时顺手折几枝叶芽初绽的柳枝戴在头上,其乐融融,也有人特意于清明节期间到大自然去欣赏和领略生机勃勃的春日景象,郊外远足,一抒在严冬以来的郁结心胸,这种踏青也叫春游,古代叫探春、寻春。其含义,就是脚踏青草,在郊野游玩,观赏春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