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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采购物料包装基本技术要求

华为采购物料包装基本技术要求 现代供应链物流规划与仓储管理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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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Table of Contents

1 常用包装材料技术要求
   1.1 木箱
   1.2 纸箱
   1.3 EPE 塑料泡沫
   1.4 防静电 EPE 塑料泡沫
   1.5 普通 PE 胶袋
   1.6 防静电普通 PE 胶袋
   1.7 防静电屏蔽袋
   1.8 压敏胶带
2 包装件尺寸要求
   2.1 原包装直接发货物料
   2.2 正常发货物料
3 包装数量要求
   3.1 原包装直接发货物料
   3.2 正常发货物料
4 包装防护要求
   4.1 物理和机械防护要求
      4.1.1 包装材料试验结果判定标准
      4.1.2 设备外观试验结果判定标准
      4.1.3 设备机械性能试验结果判定标准
      4.1.4 设备电性能试验结果判定标准
   4.2 防潮、防静电要求
   4.3 特殊防护要求
5 包装标识要求
   5.1 一般标识要求
   5.2 外包装标签标识
6 实装率要求
7 包装法规要求
   7.1 包装环保要求
   7.2 法检物料包装要求
   7.3 原产地与净重标识要求
8 其它要求
9 货物到达华为时的外观要求
   9.1 原包装直接发货物料
   9.2 正常发货物料
10 附录:华为原包装直接发货物料识别方法
表目录 List of Tables
表 1 物料标签具体要求
图目录 List of Figures
图 1 木箱托盘结构示意图
图 2 物料标签推荐样式
图 3 光盘标识示例
图 4 尾箱标签推荐样式

范围 Scope:
本规范适用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采购物料。若特定类物料有专用规范(如蓄电池执行 DKBA3417),则优先执行专用文件。文中未区分“正常发货”与“原包装直接发货”时,要求均适用。

简介 Brief introduction:
本规范规定了华为采购物料的包装基本要求,是判定来料包装合格性及市场投诉责任的主要依据。只有符合或优于本规范的物料方可被接收。

关键词 Key words:
采购物料、原包装直接发货物料、包装技术要求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成为本规范条款。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续修改单或修订版不适用;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术语和定义 Term&Definition:

1 常用包装材料技术要求

1.1 木箱

1)根据物料特点及防护要求,可采用封闭箱或花格箱。
2)毛重≥50kg 的木箱,必须方便叉车作业:底部离地高度 H>95mm,左右木墩间距 L>530mm(见左图)。毛重<50kg 的木箱,需方便人工或叉车作业:底部离地高度 H>30mm 或端面增加把手(见右图)。
3)推荐采用免熏蒸胶合板。若使用其他材料,抗压强度需≥65MPa 并经华为确认。若使用实木且客户地区有要求,需提供熏蒸证明及标识。
4)胶合板含水率≤18%,实木含水率≤20%。
5)板材须采用环保胶粘接,表面不得发霉。
6)钉合连接时,钉尖不得外露,入板深度≥板厚 50%。钉距 150mm±50mm;同排水平钉距≤90mm;起止钉距端部≤30mm 且须双排打钉。
7)木箱成分须符合目的地法律法规,如发往美国加州需符合甲醛释放量≤0.08PPM 的要求。

1.2 纸箱

1)技术指标不得低于 GB 6543 第 1 类箱标准。
2)粘合剂须为淀粉类或同等环保型,禁用硅酸钠等非环保粘合剂。
3)外观要求丝印清晰、尺寸准确,内表面钉头不得外露。
4)封箱可选择钉合或压敏胶带粘合。
5)采用胶带粘合时,顶底面须采用"H 型”封口(先中缝后两侧)。纸盒折叠口须封闭。

1.3 EPE 塑料泡沫

1)密度需 ≥20kg/m³。
2)成型、热合或胶粘处必须牢靠、无缝隙。

1.4 防静电 EPE 塑料泡沫

1)表面电阻<1×10¹¹Ω,或>1×10⁹Ω但静电衰减时间<2 秒(50%RH 环境下,1KV 降至 100V)。
2)防静电性能须均匀分布,原则上禁止表面喷涂处理。
3)使用寿命≥半年。
4)无异味、无腐蚀性。
5)其他要求参见 1.3 条。

1.5 普通 PE 胶袋

1)封口抗拉强度≥胶袋本身强度。
2)热合处无皱纹气泡,其他部位气泡直径<2mm。
3)无分层、穿孔、破裂、粘连及异物。

1.6 防静电普通 PE 胶袋

1)表面电阻<1×10¹¹Ω,或>1×10⁹Ω但静电衰减时间<2 秒。
2)防静电性能须均匀分布,禁止简单表面喷涂。
3)使用寿命≥半年。
4)无异味、无腐蚀性。
5)其他要求参见 1.5 条。

1.7 防静电屏蔽袋

1)表面电阻及体积电阻均在 1×10⁴Ω至 1×10⁹Ω之间;屏蔽泄露电压<30V。
2)显著位置须有 ESD 警示标识及环保循环标志。
3)防静电性能须均匀分布,禁止简单表面喷涂。
4)无异味、无腐蚀性。
5)其他要求参见 1.5 条。

1.8 压敏胶带

1)材质为聚丙烯(PP)。
2)水性粘合剂,采用溶剂型或乳液型丙烯酸酯,PH 值 7.0-9.0。
3)厚度≥0.05mm,建议宽度>72mm。
4)拉伸强度≥30N/10mm,180°剥离强度≥5.5N/25mm,初粘力≥13#钢球,持粘力≥24 小时。
5)外表无开裂、损伤等缺陷。

2 包装件尺寸要求

2.1 原包装直接发货物料

1)同一厂家同一 ITEM 的外尺寸必须一致,变更前须通知华为(特殊订单和尾数箱除外)。
2)外尺寸应尽量匹配 40HQ 集装箱内尺寸,以提升利用率并降低货损。长宽整数倍建议为 12000mm 或 2300mm,高整数倍为 2300mm 或 2600mm。当地采购物料需满足当地主流集装箱标准。

2.2 正常发货物料

不作包装尺寸要求。

3 包装数量要求

3.1 原包装直接发货物料

1)单元包装数量应尽量满足常用订单配置(由华为提供),每箱数量须保持稳定,更改需提前声明。
2)多件套物料须在箱内附配置清单,并粘贴于主设备包装箱上,体现对应关系。
3)不同编码物料严禁混装。

3.2 正常发货物料

对包装数量不作特别要求。

4 包装防护要求

4.1 物理和机械防护要求

包装须具备足够的防护能力,确保产品在运输、搬运、仓储中不受损(正常发货物料除外)。除非特别说明,包装须能抵御震动、冲击和跌落。测试标准可选用 ASTM D4169、NEBS GR-63-CORE、ETSI 或华为内部规范。实验后须按以下标准验收。

4.1.1 包装材料试验结果判定标准

① 木箱或纸箱无破损和功能损伤。
② 缓冲材料无变形、不可恢复压痕及破裂。
③ 防潮袋无明显漏气。
④ 防静电袋无直径超过 10cm 的孔洞破损。

4.1.2 设备外观试验结果判定标准

① 整机无变形。
② 外观无划痕、凹坑和掉漆。
③ 接触部位无磨痕、压痕及相互变形。
④ 机械固定和连接处无松动脱落。

4.1.3 设备机械性能试验结果判定标准

① 子架、机框、模块及机架连接螺钉无松动脱落。
② 电源模块、支撑架、机框等无变形。
③ 插拔模块(风扇、防尘网、单板等)无松动。
④ 机框内螺钉连接件无松动。
⑤ 单板插拔元器件、接口板电源线及信号线无松动。
⑥ 单板直立元器件无变形和松动。

4.1.4 设备电性能试验结果判定标准

按照整机调测发货合格标准检测电性能。任何不符合项均判定为不通过。

4.2 防潮、防静电要求

1)原则上物料入箱前均需套装普通 PE 袋、防静电 PE 袋或屏蔽袋。未套装者视为无防尘防划伤要求且自带防潮功能。吸潮包材不得直接接触无有机涂层的金属表面。潮湿敏感器件必须做防潮处理。
2)含静电敏感器件的单板务必使用屏蔽袋,模块使用防静电袋内包,辅以防静电 EPE 缓冲,外部采用木箱或纸箱包装。

4.3 特殊防护要求

需特殊防护的物料,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设计文件的特定技术要求(如不锈钢或铝型材面板贴膜等)。

5 包装标识要求

5.1 一般标识要求

1)同一厂家同批次物料的包装方式及标识格式必须一致,不同批次须区分生产日期、版本号。
2)外表面必须标识毛重、外形尺寸、循环使用标志,并按 GB191 或 ISO 780 丝印“小心轻放”、“向上”、“怕湿”、“堆码极限层数”等标志。原包装直接发货物料必须包含堆码层数,且设置需优化空间利用。重心偏移的包装件须标识“重心点”。
3)毛重及外形尺寸误差范围为±3%(正常发货物料除外)。
4)危险品须按 GB190 丝印危险品标志。
5)禁止倾斜/倒置的物料须粘贴防倾斜/防冲击监视标签。
6)必须按海关要求标识原产地国家信息(印刷或标签),确保与单据及实物一致。多产地物料须在外箱标签及装箱单上明确各产地数量。ASN 打印标签供应商需在系统中输入。

5.2 外包装标签标识

1)木箱每端面右上角各贴 1 张物料标签(共 2 张),纸箱贴 1 张(端面右上角,空间不足可贴侧面右上角)。托盘集合包装时,标签距顶面及右侧面约 60mm。同批同编码货物标签位置须一致,码放时需外露。
2)物料标签由供应商登录华为 ASN 系统输入信息并打印,尺寸为 A4 纸的 1/8,格式以系统为准。

3)华为规格书有明确要求的,以规格书为准。
4)箱内有光盘的物料,标签备注栏须标明数量及用途(格式:*CD (operating system/driver/software/manual)),无法判断的统一标注为 software。

5)供应商可保留自有标签,建议紧靠华为标签粘贴。
6)非满箱货物(尾箱),须在纸箱两端面各贴 1 个尾箱标签(一个在物料标签下方,另一个在对面)。底色为黄色 PANTONE 109C,边框文字黑色,字体黑体。若尾箱内有空箱填充,须粘贴“空箱”中英文标签。

7)有版本要求的物料,外包装及二次包装箱均须增加版本标识,且同箱内版本须一致。
8)集合包装箱内的最小包装标识须包含:物料编码、型号、数量、代码、批次号等。标签格式如下,尺寸不得超外箱标签,且同箱仅能有一个物料标签。

9)直提、直发物料标签要求:格式内容由华为海外唛头人员邮件发送,粘贴位置按《包装件标签粘贴工艺规范》执行。木质包装件标签四角须用订书钉固定(距角点 20mm 范围内,行钉方向一致,每角 1 颗,共 4pcs),不得打在文字或条码上。

图 7 参考订书机
注:馈管、电池等实木包装箱,标签长度方向中间需增加 2pcs 钉,共计 6pcs/张标签。

10)直发、直提物料箱单要求:须提供箱单并保证与实物一致,格式参照附件《箱单模板》。

11)其它标签(环保、条码、特殊标识等)粘贴在物料标签正下方或右方。

注:各类标签不得覆盖储运标识,位置冲突时向包装箱面中心移动。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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