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拒不整改,将公开曝光
部分大型企业在与同行进行价格竞争的同时,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对中小企业“卷账期”,通过拉长付款周期转嫁成本。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旨在引导和支持大型企业及时支付账款。
9 月 14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柯吉欣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明确表示,将对大型企业加强账款监测。对于故意拉长账期且不愿利用融资支持政策的企业,相关部门将采取联合约谈等措施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者,将严格执法,实施失信惩戒及公开曝光,以形成有效震慑。
柯吉欣 图源:国新网
重点整治:现金充裕却拖欠账款的大型企业
近期,“回款难”已成为中小企业的核心痛点。部分行业“内卷式”竞争加剧,一些大型企业利用资金、技术及渠道优势,压榨产业链下游中小企业,拖欠货物、工程及服务款项。这种不合理的成本转嫁不仅压缩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更削弱了整个供应链的韧性与活力。
对此,《通知》提出了健全行业账款支付规则、加强支付行为监管、规范非现金支付工具、强化融资支持等四个方面共十条具体措施。其中,应付账款规模大且现金类资产充裕的大型企业被列为“重点关注”对象。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曹媛媛指出,部分大型企业为节省财务成本,利用产业优势地位拖延付款。财务数据显示,此类企业应付账款规模巨大,同时持有充裕现金,具备及时付款能力却未执行。从宏观视角看,大型企业扩张无息负债导致中小企业被迫贷款,实质上承担了大企业转嫁的融资成本,造成货币政策传导的结构性错配。
曹媛媛 图源:国新网
明确规则:最长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60 日
账期模糊是造成回款难的关键原因之一。由于缺乏专门的结算支付规则,部分大型企业利用市场优势,通过模糊起算节点、拖延验收结算、滥用商业汇票等手段故意拉长账期。
《通知》明确提出要健全行业账款支付规则,分行业明确合理账期,并界定付款四项关键要素:账期起算节点、支付方式及流程、检验验收标准及期限、最长付款期限。同时,将规范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从严监管相关服务平台。
政策引导大型企业将最长付款期限限制在 60 日以内,鼓励龙头企业在货物、工程或服务交付之日起 60 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中小企业完成支付。
吹风会现场。图源:国新网
配套支持:融资置换缓解压力,失信将被联合惩戒
针对大型企业落实新规可能面临的短期资金压力,柯吉欣表示,《通知》已作出专门安排,明确加强对积极合规企业的融资供给。金融管理部门将引导商业银行支持大型企业通过贷款、发债等方式置换应付账款,缓解其资金压力,促使其及时向上下游企业支付现金。
在监管层面,有关部门将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依据《通知》规定,对故意拉长账期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开展联合约谈并督促整改。对约谈后仍拒不改正的企业,将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治;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并实施失信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