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EU) 2025/40)首批条款正式生效。紧随其后,2026 年 8 月 14 日,欧盟委员会针对 PPWR 中关于塑料再生含量的三项关键配套法案(含 2 项实施法案与 1 项授权法案)启动证据征集程序。公众反馈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16 日,相关法案预计于 2026 年第四季度完成制定或通过。
PPWR 再生材料条款背景
PPWR 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生效,并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正式取代原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该法规在包装减量、可回收设计、再生材料使用、重复利用及生产者责任延伸等方面,确立了欧盟市场的统一标准。
其中,第 7 条明确规定了塑料包装的最低再生含量要求:自 2030 年起,各类塑料包装需达到 10%—35% 的消费后再生塑料含量;至 2040 年,这一比例将提升至 25%—65%。
为确保目标落地,第 7 条授权欧盟委员会制定配套规则,涵盖再生含量计算核查方法、塑料回收技术可持续性标准,以及第三国再生材料的等效评估认证机制。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正是配套规则制定的关键环节。
配套法案核心内容
| 条款 | 性质 | 核心内容 | 重点考量 |
| 第 7 条第 (8) 款 | 实施法案 | 欧盟境内消费后塑料废弃物再生含量的计算验证方法及技术文件格式 | 数据流、监管链、汇总层级、证据留存、独立第三方审计、环境经济绩效 |
| 第 7 条第 (9) 款 | 授权法案 | 塑料回收技术的可持续性标准 | 经济与环境绩效、产出质量、废弃物可得性、能耗、温室气体排放 |
| 第 7 条第 (10) 款 | 实施法案 | 第三国再生塑料含量等效性评估认证 | 环境保护、人体健康、环境友好回收、资源效率、第三国回收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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