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5 日起,中国与柬埔寨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正式实施。符合条件的中柬企业在对方国家办理进出口通关时,将享受降低查验率、优先查验等多项便利措施。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的公告及双方签署的《互认安排》,柬埔寨海关认可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为互认 AEO 企业,中国海关亦认可经柬埔寨海关 AEO 制度认证的企业。
四大核心便利措施
根据海关总署解读,中柬双方 AEO 企业主要可享受以下四项通关便利:
降低货物查验率
双方海关在风险评估中,将互认 AEO 企业视为低风险企业,从而相应降低其货物的查验率。
实施优先查验
若货物需进行实货检查,AEO 企业的货物将获得优先查验待遇,缩短通关等待时间。
设立专门联络员
中柬双方海关将分别指定联络员,负责协调解决互认 AEO 企业在对方国家通关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紧急情况快速通关
若因边境关闭、自然灾害、安全预警升级或其他重大事故导致贸易中断,在主要基础设施恢复后,双方海关将尽最大努力为来自互认 AEO 企业的货物提供快速通关服务。
企业操作指南与编码规范
为确保顺利享受上述便利,相关企业需按以下规范操作:
中国出口至柬埔寨
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向柬埔寨出口货物时,需将自身 AEO 编码告知柬埔寨进口商,由进口商按柬方规定申报。
编码格式:"AEOC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 9 至 17 位主体标识码(示例:AEOCN123456789)。柬埔寨海关确认身份后给予便利。
从柬埔寨进口至中国
中国企业从柬埔寨 AEO 企业进口货物时,需在进口报关单“境外发货人”栏目的“境外发货人编码”处,以及水运、空运货运舱单的“发货人 AEO 企业编码”处,填写柬埔寨企业的 AEO 编码。
编码格式:国别代码"KH"+企业编码(示例:KH2025008)。中国海关确认身份后给予便利。
特别说明:从柬埔寨 AEO 企业进口货物的中国企业,本身不一定是 AEO 企业。只要进口货物源自柬埔寨 AEO 企业,中国普通进口商同样可享受此次互认带来的通关便利。
中柬 AEO 互认的正式落地,标志着两国诚信企业在进出口环节将获得更高效的通关待遇,将进一步推动中柬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