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70万卢布金银藏进“起动机(启动马达)”:两名中国公民在俄获刑
8452.6克黄金、654.58克白银,共计10块金属锭,被装进两个外观类似大型特种设备起动机(启动马达)的金属物件。货物转运到别洛戈尔斯克后,又被放入Toyota Harrier后备箱。最终,两名中国公民分别被判处6年6个月和6年监禁。
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携带黄金未申报”案件。俄方认定的核心行为,是两人事先合谋后,非法购买、储存和运输大额贵金属。
一、案件从一次贵金属交易开始
据阿穆尔州法院联合新闻处公布的案情,2025年6月,中国公民梁某和刘某形成事先合谋,计划进行一笔没有合法手续的贵金属交易。
两人从身份尚未查明的人员手中,购买了8452.6克黄金和654.58克白银。涉案贵金属被制成10块金属锭。按照案发时俄罗斯中央银行采用的价格计算,总价值约为7170万卢布。
二、10块金属锭被藏进两只“起动机(启动马达)”
为了掩盖贵金属,两人将金银锭装入两个金属物件。这两个物件从外观上看,类似大型特种设备使用的起动机(启动马达)。俄文原词是“стартер”,指带动发动机完成起动的电机部件,并不是发动机本体。
这一细节成为案件最受关注的部分:贵金属并非以普通金条或包裹形式公开运输,而是被放入机械部件式外壳中。俄方据此还原了从购买、藏匿到转运的完整链条。
三、梁某安排另外两人转运
2025年6月底,梁某将装有贵金属的两个金属物件,交给另外两名中国公民,安排他们把货物运往阿穆尔州别洛戈尔斯克。
需要注意的是,现有公开报道只说明这两人承担了运送任务,没有公布他们是否被另案处理,也没有披露其姓名。因此,不能据此直接认定两名转运人员也已被法院判刑。
货物抵达别洛戈尔斯克后,由刘某接收。至此,贵金属从购买者手中,经中间转运人员,交到同案人员刘某处。
四、金银锭进入Toyota Harrier后备箱
Toyota Harrier车型资料图;涉案车辆具体年款、颜色未公布
刘某收到货物后,将贵金属放进自己使用的Toyota Harrier汽车后备箱,并继续在车内储存、运输。
随后,俄罗斯联邦安全局阿穆尔州边防管理部门开展行动,在车辆中发现并扣押10块黄金、白银金属锭。涉案金属的重量、成分和价值,随后成为法院认定“大额非法贵金属交易”的关键证据。
五、法院认定构成什么罪?
别洛戈尔斯克市法院认定,两名被告的行为构成俄罗斯刑法典第191条第5款规定的犯罪。
该案对应的核心法律评价是:以事先合谋的团伙方式,在大额情形下非法进行贵金属交易,并非法储存、运输贵金属。
部分俄媒标题使用了“走私”一词,但法院公开案情所列罪名是俄罗斯刑法第191条第5款的非法贵金属流通。现有材料没有显示两人因跨越俄罗斯国境而另按走私罪判刑,因此中文稿件应以法院公布的罪名为准。
六、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多久?
梁某:判处普通管制区矫正机构监禁6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卢布;同时在3年内不得从事与贵金属矿石、砂矿的开采、加工、处理及贵金属交易有关的活动。
刘某:判处普通管制区矫正机构监禁6年,并处罚金50万卢布。
两人的主刑不同:梁某比刘某多6个月,并附加3年相关行业从业禁令。现有公开报道没有进一步披露法院为何对两人量刑有所区别。
七、汽车、手机和金银锭怎么处理?
法院认为Toyota Harrier被用于储存和运输涉案贵金属,因此将这辆估值约250万卢布的汽车作为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两名被告使用的手机也被扣押并收归俄罗斯国家所有。10块黄金、白银金属锭则被移交俄罗斯国家贵金属和宝石储备机构——俄罗斯国家储备库保管。
八、判决已经生效了吗?
可以确认的是:法院已经作出有罪判决,两人已经不是“犯罪嫌疑人”,而是公开报道所称的“被判刑人员”。
但截至现有公开报道,法院和媒体没有明确说明判决是否已经经过上诉期、是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更严谨的写法是:“法院一审判处两人实刑,公开信息暂未说明判决是否已经生效。”
九、这起案件给在俄经营者什么提醒?
贵金属在俄罗斯属于严格监管商品。无论货物是否真实、是否已经付款,只要交易主体、来源证明、检测计量、税务票据、储存和运输手续缺失,就可能被认定为非法流通。
尤其不能通过机械零部件、夹层或其他伪装方式隐藏货物。隐藏方式不仅不能解决手续问题,还可能被办案机关用来证明当事人具有规避监管的主观故意。
一句话总结:这起案件的重点不是“车里放了黄金”,而是两人被认定共同完成了非法购买、藏匿、转运、储存和运输贵金属的完整链条。
资料来源:阿穆尔州法院联合新闻处;Interfax-Russia、Amurskaya Pravda、PriamurMedia、KP,2026年9月15日。公开报道未见执法部门发布本案完整查获现场照片,文中使用俄媒新闻配图及信息图,未使用其他案件照片冒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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