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业务在法律上叫什么
中国公司向韩国采购,卖给台湾/新加坡/印尼客户,货物从韩国直发海外,不进入中国关境。这在法规上叫 “离岸转手买卖”(涉外收支代码 122010),不属于“先出口后收汇”的常规贸易,海关根本不会签发报关单。
为什么银行要“报关单承诺书”
银行基层人员对离岸转手买卖不熟悉,套用了普通转口贸易的模板。普通转口(货物经中国保税区中转)可能涉及保税区报关,但你的货完全不进中国,没有任何报关环节,承诺书签了也无法兑现。
合规的做法:向银行证明这是“离岸转手买卖”
你需要向银行提供上游采购合同 + 下游销售合同 + 物流凭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给银行看的核心材料:
1. 你与韩国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发票(证明你向韩国采购)
2. 你与台湾/新加坡/印尼客户的销售合同、发票(证明你转售)
3. 韩国直接发往客户国的海运提单/空运单(证明货物未进中国)
4. 两份合同的商品描述必须一致,销售金额 > 采购金额(体现利润)
银行在审核确认交易真实后,应凭上述“转手买卖”单据办理付汇,而不是索要报关单。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离岸转手买卖的收付汇可凭合同、发票及运输凭证办理。
关于“预付”的特别提醒
你一直以预付形式打款给韩国,这本身没问题,但需注意:离岸转手买卖原则上要求 “先收后支”(先收下游货款,再付上游),且收付间隔不超过 90天、金额不超过 50万美元。如果预付在先、收汇在后,银行可能会更严格地审查你的资金来源和交易真实性。
建议先与开户行国际业务部沟通,说明“这是离岸转手买卖,无报关单”,请他们按 122010 代码办理付汇,而非套用普通贸易模板。如果银行坚持,可向其上级行或当地外汇局咨询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