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2026年第27号公告。全文不到300字,一共只有三条,却在中国跨境税务领域投下了一颗重磅炸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统一按照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与此同时,执行了32年的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正式废止。
这个免税政策诞生于改革开放初期。彼时国内急需吸引境外资本、技术和人才,税收让利是最直接的手段。对外籍股东分红免税,本质上是用税收优惠换投资、换就业、换技术。但32年后的今天,中国已稳居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外资来华更看重的是法治环境、市场规模和产业配套,继续靠"超国民待遇"的税收政策吸引外资,已经与形势不相适应。
更重要的是,这项政策在执行中逐渐变了味。部分内资企业老板通过转换身份、先把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再大规模分红套享免税优惠——左手倒右手,20%的个税就这么没了。据《经济日报》报道,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指出,这种行为"侵害国家税收权益,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新规正是为了堵塞这一漏洞。
对高净值人群而言,这次政策调整的冲击远不止"分红少了20%"这么简单。它标志着中国跨境税务监管从"信息不透明、监管有漏洞"的旧时代,正式进入"全透明、全征税、全监管"的新阶段。
跨境架构的税务地基被抽走了
27号公告最直接的影响,是击穿了大量跨境持股架构的税务地基。
过去30多年,高净值人群搭建跨境架构的核心逻辑之一是:实际控制人取得香港身份或外国国籍,通过BVI/开曼公司持有境内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分红时外籍个人股东享受免税待遇。整条链条的税务效率,就建立在"外籍个人分红免税"这块基石上。
现在这块基石没了。外籍个人直接持股的税务成本从0变成了20%,整个架构的税务效率大幅下降。据新浪财经报道,一位香港股东从内地外商投资企业取得1000万元股息红利,9月1日之前全额到手,9月1日之后企业要代扣20%个税——也就是200万元,实际到手只有800万元。分红5000万,差额就是整整1000万。
还有一个常见误解需要澄清:内地与香港的税收安排里,股息预提税有5%或10%的优惠税率,但这只适用于企业股东,不适用于个人股东。香港个人股东从内地企业取得股息,适用的是个人所得税法,税率就是20%,不适用税收安排的优惠税率。
更值得警惕的是政策的叠加效应。今年7月的21号公告,把离岸信托从设立到清算全生命周期纳入个税征管;CRS 2.0推进中,监管范围扩容到海外房产、投资型保单、加密货币;现在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也征税了。三个政策放在一起看,信号非常清晰——跨境避税的灰色空间正在被系统性地压缩。
在时间节点上,27号公告没有设置过渡条款,判定标准以分红实际支付时间为准。也就是说,哪怕8月就做出了分红决议,只要9月1日之后才实际打款,就必须按新规缴税。
提前调整架构的红筹企业
在政策正式实施之前,有一家红筹架构的科技企业已经提前完成了跨境持股架构的税务优化,成为新规下合规应对的范本。
这家企业(为保护隐私,隐去具体名称)2019年在港交所上市,采用经典的红筹VIE架构:开曼上市主体→香港中间控股公司→境内外商独资企业(WFOE)→通过VIE协议控制境内运营实体。创始人在上市前取得了香港永久居留权,通过香港个人直接持有开曼上市主体的股份。
2025年下半年,企业的税务顾问在研判政策走向后,给出了一个关键判断:外籍个人分红免税政策大概率会在近一两年内被取消。理由有三——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规范税收优惠政策",2026年初财政部再次表态要"清理规范税收优惠",加上CRS信息交换日趋成熟,免税政策的征管基础已不存在。
基于这一判断,企业在2026年初启动了一次系统性的架构调整。核心操作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步,将分红路径从境内直接分配调整为合规递延方案。具体做法是,将部分原本计划以股息形式分配给外籍个人股东的利润,转为境内再投资,利用企业留存收益支持业务扩张,递延分红时点的同时,降低了当期应税所得。
第二步,对香港中间控股层进行实质性强化。此前香港公司仅为一个"壳"——没有实际办公场地、没有本地雇员,仅依靠秘书公司维持注册。企业调整后将部分区域管理职能、投资决策职能迁入香港公司,配备全职员工和独立办公场所,使其具备"受益所有人"的实质条件。这一步操作,不仅应对了27号公告,也为可能到来的"导管公司"反避税调查做好准备——毕竟,挚文集团(陌陌)因香港中间层被认定为"导管公司"而补缴5.479亿元税款的教训,就在眼前。
第三步,利用税收协定优化整体税负。企业在专业顾问的协助下,梳理了各层股东的税收居民身份,逐一核对适用的双边税收协定条款。对于符合协定条件的股东,按规定备案申请更优惠的协定税率,避免双重征税。
调整完成后,企业的整体税务成本虽有所上升,但因为提前布局、分步实施,税负增加幅度远低于政策突袭式落地时的冲击。更重要的是,架构的合规性大幅提升,在21号公告和CRS 2.0的多重监管下,经得起穿透式审查。
这就是"先手棋"的价值。在政策窗口期内主动调整,和被动等政策落地后手忙脚乱,完全是两种结局。
架构调整滞后的代价
而另一面,那些没有及时调整架构的企业和创始人,正在为迟缓付出真金白银的代价。
最典型的场景是这样的:一位传统制造业的创始人,十年前为了享受外资优惠,通过中介办理了某太平洋岛国国籍,在国内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此后一直享受分红免税待遇。每年分红数千万,个人所得税为零。在他的认知里,这就是"合规的税务筹划"。
27号公告发布的那天,他的财务总告诉他:从9月1日起,你拿的每一笔分红,都要扣20%的个税。
这位创始人的第一反应是不相信——"这个政策都执行30多年了,怎么说变就变?"但事实是,政策确实变了,而且没有任何过渡期。
据新浪财经报道,类似情况的高净值人群不在少数。以年分红5000万元计算,新规实施前到手5000万元,实施后到手仅4000万元,每年多出1000万元的税负。而对于分红规模更大的企业——比如年分红2亿元——每年多出来的税负就是4000万元。
更棘手的是连锁反应。21号公告对离岸信托的全生命周期征税,意味着如果这位创始人此前还将部分资产装入了离岸信托,不仅分红要缴税,信托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无论是否实际分配,都要按年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CRS 2.0的推进,则让他在境外的金融账户信息完全暴露在中国税务机关的视野之下。
据《法人》杂志报道,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翟继光分析,受影响最大的行业包括互联网TMT中概股、赴港上市的生物医药企业、新能源企业以及离岸架构的跨境电商企业。这些行业的企业普遍采用经典三层红筹架构,中间层香港主体大多缺少真实商业实质,正是"受益所有人"核查的重点对象。而2026年一季度,港股新上市企业中红筹架构占比已从2025年的三成左右骤降至不足5%,备案通过率更是跌至2.4%的冰点——监管的收紧速度,远超市场预期。
还有一些创始人试图通过"临时抱佛脚"的方式应对——赶在9月1日前突击分红。但27号公告的判定标准非常明确:以实际支付时间为准,不是股东会决议时间。如果分红决议在8月做出、但9月后才实际支付,照样适用新规。据税务专家建议,对于已做出分红决议但截至8月31日尚未实际支付的存量分红,企业应提前与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处理方式,而不能自行将旧政策当成过渡安排。
这些案例共同揭示了一个残酷的事实:在跨境税务领域,"等等看"是最昂贵的策略。政策窗口期的长度,从来不会提前通知你。
同行视角:如何帮客户抓住这个转折点
对于财富管理从业者来说,27号公告的落地是一个巨大的客户教育窗口。
过去,很多高净值客户对跨境架构的认知停留在"换个身份就能免税"的阶段。现在这个认知基础被彻底击碎了,客户需要重新审视自己的持股架构、分红路径、信托安排——而这些,恰恰是财富管理机构的核心服务能力所在。
建议从三个维度切入。第一,存量架构体检。帮助客户全面梳理现有的跨境持股架构,评估27号公告、21号公告、CRS 2.0三重政策叠加后的实际税务影响。重点核查外籍个人股东的身份构成、分红时间表、适用的税收协定条款。
第二,合规架构优化。对于需要调整架构的客户,提供从"导管公司"实质化改造、分红路径优化、到税收协定待遇申请的全套服务。特别是要关注红筹架构下香港中间层的"受益所有人"身份认定——挚文集团5.479亿元补税的教训,已经为整个行业敲响了警钟。
第三,长期税务规划。27号公告不是终点,而是跨境税务监管常态化的一部分。帮助客户建立常态化的税务合规机制,包括年度申报流程、境外所得抵免申请、以及存量离岸信托在21号公告90天过渡期(至10月22日)内的补充申报。
正如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梁季所言:"统一内外籍个人股息红利税收政策是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国际通行做法。从纳税人层面看,差异只是在我国还是在其居民国缴纳的问题。"中国跨境税务的"免税时代"已经落幕,但规则更清晰、竞争更公平的新秩序正在建立——而谁能帮客户更早适应这个新秩序,谁就能在这一轮行业洗牌中占据先机。
鑫姐的财富会客厅2.0升级发布!
针对企业家与高净值人群的深层焦虑,「鑫姐的财富会客厅2.0」构建四维防护体系:
✅税务安全:合规筹划、CRS应对、跨境税务身份优化
✅债务防火墙:破解实控人穿透、隔离连带担保风险、厘清家企混同
✅婚姻资产守护:婚前/婚内财产规划、子女婚姻风险预判、分割危机化解
✅代际传承方案:遗产税预筹划、家族信托架构、保险金信托设计
同时提供一站式全球财富管理配置:海外房产、基金保险、移民留学、高端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