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政策News |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重点企业研究院、市企业研究院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

政策News |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重点企业研究院、市企业研究院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 杭州天和高科技产业园
2026-09-15
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润苗计划”陪伴式扶持科技型初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办函〔2025〕40号)及工作安排要求,我区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研究院”征集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文件要求积极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重点围绕“296X”先进制造业集群所属领域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相关领域。

二、申报条件

依托企业须在滨江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依托企业申报重点企业研究院的基本条件:

1.原则上应建有市企业研究院(含原市研发中心);

2.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好苗子”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雏鹰”企业、科技领军企业;

3.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其中,农业企业不低于5000万元);

4.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或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农业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800万元);

5.具有相应人才队伍、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研发基础条件,创新能力评价得分达60分以上(指标见附表1、附表2);

6.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研发活动单独建账核算,能保障重点企业研究院有序建设、运营发展;

7.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二)依托企业申报企业研究院的基本条件:

1.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好苗子”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雏鹰”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或规上工业企业;

2.上一年度研发人员数量10人以上(软件企业15人以上);

3.科研设备原值总额100万元以上(租赁设备按上一年度支付租金凭证金额的150%计入;农业企业、软件企业科研专用设备50万元以上),研发场地相对集中,面积100㎡以上;

4.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100万元以上,或研究开发费用占营收的比重达3%以上;

5.近三年获Ⅰ类知识产权1件(含)以上或Ⅱ类知识产权3件(含)以上;

6.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研发活动单独建账核算,能保障企业研究院有序建设、运营发展;

7.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三、申报时间与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需登录杭州市科技大脑(网址:https://ypt.kj.hangzhou.gov.cn/dn/),点击“法人登录”,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登录后进入“办事大厅-企业培育”,按需选择“市重点企业研究院”或“市企业研究院”业务模块,按照申报指引自主完成申报。其中,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各项数据,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二)县级审核。区、县(市)科技局通过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企业材料,会同有关部门核查申报企业是否发生过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以及严重的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行为,核查情况加盖公章后上传申报系统。

1.关于市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

2.关于市企业研究院。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区、县(市)科技局组织开展申报评审和现场考察,确定推荐名单。

(三)市级认定。

1.关于市重点企业研究院。市科技局组织开展市重点企业研究院评审,根据评审情况确定现场考察名单,择优确定认定名单。经行政决策、公示后发文。

2.关于市企业研究院。对区、县(市)科技局报送的市企业研究院推荐名单,必要时市科技局组织抽查。经行政决策、公示后发文。


四、其他事项

为方便后期精准辅导和实地走访,请意向申报单位填报问卷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并扫描问卷内二维码加群(每家企业最多加入2位联系人)。

政策咨询:市科技局成果处 娜吾0571-85255622。

滨江区科技局刘老师 0571-89521295。

技术支持:王楠0571-85151402。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16日



天和高科咨询电话:0571-86658518-821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杭州天和高科技产业园
1234
内容 1366
粉丝 0
杭州天和高科技产业园 1234
总阅读9.5k
粉丝0
内容1.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