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校发现有校外机构和人员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广城”“城职院”“广城职”等名义,开展自学考试专升本“相沟通”班和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前辅导班招生宣传活动,通过发放虚假招生广告等方式诱骗学生报考,损害了学校声誉和学生合法权益。对上述违规侵权行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为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合法权益和学校办学声誉,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办学秩序,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是我校承担自学考试专升本“相沟通”班和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前辅导班办学的教学职能部门,也是校内唯一合法的招生办学机构,全面负责招生宣传、报名登记、教学组织等相关工作。
二、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或人员进入校园开展自学考试专升本相关培训班和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前辅导班的招生宣传及其他相关活动。广大师生如果发现校外机构或人员在校内开展此类招生活动,请立即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举报。
三、未经学校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入校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自学考试专升本”“普通专升本(原专插本)”等招生宣传、举办辅导班等活动;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组织或参与上述活动。各类学生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以“拉赞助”等名义私自派发校外机构宣传物资;学生干部不得利用在校身份为校外机构招生宣传。违反上述规定的,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校内官方办学与校外机构办学的主要区别。为帮助广大师生准确鉴别正规办学渠道,现将我校官方办学与校外机构办学的主要特征对比如下:
特别提示:学生因私自参与校外机构举办的相关项目产生经济损失、学业延误、课程中断等后果,均由学生本人承担。请广大同学务必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风险。
五、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组织本学院学生通过官方渠道报读我校自学考试专升本“相沟通”班和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前辅导班。同时,要对本学院师生加强提醒教育和日常监督,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六、有关自学考试专升本“相沟通”班和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前辅导班办学的官方信息,请以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七、官方咨询渠道与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统一负责自学考试专升本“相沟通”班和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前辅导班办学的教学职能部门。同学们如有升学需求,请通过以下官方渠道咨询:
蒋老师:18613196298(微信同号)
黄老师:18613178351(微信同号)
张老师:18613197872(微信同号)
扈老师:18613176265(微信同号)
谢老师:18613137596(微信同号)
唐老师:19076051675(微信同号)
办公地址:学校科教城校区A1栋继续教育学院专升本服务办公室(图书馆一楼门口旁)
监督电话:020-813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