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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融媒丨电子税务局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备案?

一线融媒丨电子税务局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备案? 山东税务
2026-09-15
7

Q

电子税务局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备案?

A

居民企业总、分支机构(包括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需分别填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将总机构、分支机构信息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总机构以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汇总纳税报告】,进入相应功能页面。

2.总机构进入【汇总纳税报告】页面,点击【新增】,进入填报页面,需要填报的内容包括:跨地区转移类型、有效期起、有效期止、下一级机构信息中跨地区转移类型、下一级机构信息中主管税务机关信息(根据行政区划自动带出)、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若总机构有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展开栏目填报)。上述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总机构备案申请成功。

3.分支机构以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汇总纳税报告】,点击【新增】,进入填报页面,需要填报的内容包括:有效期起、有效期止。“上一级机构信息”系统自动带出,全部以上级机构备案的为准。上述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分支机构备案申请提交成功,可按提示通过【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办理进度。

4.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如需要对已经备案过的信息进行变更,可分别在【汇总纳税报告】页面,点击【变更】,填报需要变更的内容。

5.总机构、分支机构相关备案信息确认无误后,分别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变更申请。

6.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如需查询办理进度,可以返回【首页】,点击【热门服务】-【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进行查询;或通过【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事项进度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在待审核状态下,可以通过该模块撤回已申请的报告事项。待税务机关受理后,将会联系您确认其余待补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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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岱岳区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审:王   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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