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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商务风险特别提示(二)

乌兹别克斯坦商务风险特别提示(二) 跨境法务纵横
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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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乌兹别克斯坦商务风险特别提示(二)


20261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针对房地产和建筑业,开始实施“按市场价值确定房产及建材税基”新政,对于中国投资者可能带来以下合规影响:

1.阴阳合同风险大,税务稽查要重视

    之前,部分投资者在进口建材或出售房产时,习惯通过现金交易或做低合同价来降低税负。新政实施后,税务机关将不再主要参考你的申报价格,而是依据系统生成的“市场价值” 直接核定税基。

    如果企业202611日后,仍试图以明显低于官方系统参考价的价格过户房产或申报建材成本,极有可能触发税务预警,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甚至高额罚款的风险。


风险提示:本文所有内容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请务必独立判断。跨境投资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陈奕奕律师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涉外法律服务部副主任,乌兹别克斯坦哈吉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有丰富的涉外法律服务经验,多年口笔译员工作经历独著《涉外刑事案件办案手册》,合著《刑事辩护全流程质量控制与十项技能解析》。陈律师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阿塞拜疆、土耳其等国家有较好的当地资源,对有投资意愿的个人和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业务领域涵盖尽职调查、财税筹划顾问、市场准入到运营的全链条法律服务涉外刑事风控,跨境裁判承认与执行等。详情请微信咨询:15168248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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