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Eric
示例:投诉人2017年通过湖北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产品,2021年5月24日通过信函方式向湖北银保监局投诉**人寿在保单销售过程中存在销售误导行为,要求**人寿退还保费,投诉编号TS202105267XXXX。5月26日,湖北银保监局通过投诉处理管理系统将该投诉件转至**人寿湖北分公司。5月31日,**人寿湖北分公司在投诉处理管理系统中向湖北银保监局回复“代理公司表示已反复联系客户,解释安抚。……”。但经湖北银保监局调查,自发生该投诉纠纷至5月31日期间,湖北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从未联系过客户。**人寿湖北分公司存在未如实向湖北银保监局回复投诉办理情况的行为。
时任客户服务部负责人李**对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
上述“未如实回复投诉办理情况”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湖北银保监局决定对**人寿湖北分公司予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李**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鄂银保监罚决字〔2022〕17号
示例:**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未严格执行投诉管理制度,内部管理不到位,卢**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大庆银保监分局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警告并罚款5000元,对卢**警告并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书文号】庆银保监罚决字〔2022〕42号、43号
示例:**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存在未认真处理保险投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上述行为违反《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浙江银保局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对叶**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对李**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处罚决定书文号】浙银保监罚决字〔2023〕4号
合规 | 治理 | 资管 | 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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