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满足公证机构发展需要,珠海市横琴公证处现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和司法辅助实习生,欢迎您的加入
公证员助理3名
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公证员办理各类公证业务
2、负责公证文书的起草、代书等工作
3、参与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并承担记录工作及必要的录音、录像、照相等工作
岗位要求:
1、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
3、年龄30周岁以下
4、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和办公设备
5、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敬业诚信,吃苦耐劳,善于沟通协调
工作地点:横琴公证处吉大办证点或横琴办证点
司法辅助实习生2名
岗位职责:
1、承担公证参与法院资料收转、调查、取证、送达等司法辅助事务工作
岗位要求:
1、法学或法律相关专业
2、年龄30周岁以下
3、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和办公设备
4、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敬业诚信,吃苦耐劳,善于沟通协调
工作地点:派驻到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
实习期限:至少1个月,表现优秀者,期满将考虑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报名材料(电子版)
1、《报名表》(请点击阅读原文至相应链接查看 )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及学位证
4、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单(有则提供)
5、学生证(在校实习生提供)
请应聘人员汇总报名材料,把压缩包文件发送至邮箱(请点击阅读原文至相应链接查看),邮件主题以“某某应聘公证员助理(或司法辅助实习生)”格式命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初步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择优确定参加考核名单,以邮件通知为准
(一)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客观题(法律专业知识)和主观题;面试采取问答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体检应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三)录用
体检合格后,与我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我处人员实行合同制,首次合同期为1年,其中包含试用期2个月,通过试用期方可转正。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将续签合同。工资待遇面议
(一)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录用
面试通过后,与我处签订实习协议书。我处参考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实习工资,并于实习结束后配合出具实习鉴定与实习证明
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横琴公证处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梁小姐 0756-2680216
附件:《珠海市横琴公证处招聘报名表》

诚聘会计核算辅助人员
因工作需要,现招聘以下派遣人员,派遣至某行政事业单位工作:
一、招聘职位
会计核算辅助人员2名,主要负责协助相关科室开展会计核算及报账审核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会计学、财务管理等财务方面相关专业或具有初级会计师职称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同等条件下,珠海户籍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考虑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3、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三、薪资福利
应发工资不低于4455元,有五险一金等,享受有关社会劳动保险和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
派遣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
四、应聘说明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19年6月2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简历的方式。如对以上职位感兴趣并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按“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把个人简历(填写《派遣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和相关获奖材料发送到招聘邮箱(请点击阅读原文至相应链接查看)。咨询电话:梁主任,2663781
(3)以上岗位一经录用,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某行政事业单位工作
五、其他
经审核简历符合条件者,合则约见,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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