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珠光集团)1980年创立于澳门,“珠光”之名为珠海首任市委书记所起,寓意“珠海之光”。珠光集团是珠海市最早驻港澳“窗口企业”、唯一的珠澳双总部企业,曾是澳门最大中资企业和珠海市最早最大的企业集团,控股珠海第一家香港上市公司,中国第一家到美国发行无担保债券国企。为珠海机场、电厂、道路、桥梁、航展等多个大型项目融资过百亿元;在澳门填海造地6平方公里,占澳门陆地面积的20%,建设澳门机场、联检大楼、莲花大桥、驻澳部队营房等重大设施等。
(一)投资部副经理
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金融、法律、经济、财经、管理等相关专业;持有CFA、CPA、基金从业资格证等金融类职业资格证;
2.熟悉金融行业、投资行业、证券行业、期货行业等运作;熟悉投资分析、风险评估和各种投资流程,了解相关的法律、政策行业相关监管规定等;
3.8年以上券商、银行投资、PEVC、国企投拓等相关工作经历或相关研究的实际经验;
4.具有独立负责完整的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大型国企、上市公司相关工作经验;
5.具备较强的宏观经济、行业或上市公司分析能力,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保密意识强;
6.有优质项目资源及资金资源者优先考虑。
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关注市场动态及业界发展趋势,对影响公司所处行业的政策、经济、法规、技术等因素进行跟踪、分析和研究;
2.负责对投资项目开展尽职调查、估值及回报分析等,形成投资分析报告,对比分析月度、季度、年度等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对重大偏差进行分析,提出建议;
3.负责投资协议执行、项目跟踪、项目治理、增值服务,了解所投资项目与所出资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定期编写投后管理报告等管理文件;
4.负责设计投后管理及退出方案,对已投资项目进行投后管理,及时揭示项目运营中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5.协助部门领导负责招商引资、股权投资项目、产业投资项目等治谈;参与谈判投资项目,建立并保持与主管部门、合作伙伴和潜在客户的良好关系;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造价(安装)工程师
1.负责安装造价管理工作,编制审核项目估算概算,并根据施工图纸组织审核项目工程预算书;
2.审核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等预结算造价文件;
3.编制审核竣工结算书,确保项目工程预算、竣工、结算顺利完成并负责机电工程预算、结算的经济指标分析;
4.监督指导下属单位招标采购工作,满足集团管理制度要求;
5.完成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
1.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安装工程相关专业;
2.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备甲方开发商或乙方造价单位安装造价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安装造价专业知识,熟悉招投标制度及流程,能熟练使用广联达、易达等算量计价软件;
3.具有较强团队合作精神和个人责任意识,专业基本功扎实,沟通能力、理解能力强,能够准确把握业主需求,善于协调项目各方关系,性格沉稳,诚信,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4.具有注册造价师或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或有商业、五星级酒店等综合体经验优先考虑。
(三)主管会计
岗位职责:
1.按照公司对各项费用开支的有关规定,审核各种费用报销及付款申请单据;
2.负责会计日常核算,编制、审核各类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月末结账,按时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负责全盘账务核算及纳税申请及年度汇算清缴工作;
3.负责了解收集国家各项税收政策;
4.在规范及合法的前提下,做好内部单位的税务筹划工作跟踪、分析各单位的各项税收情况,包括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税金等,并作出相关建议;
5.建立完善税务体系的各项档案工作,收集、整理、更新、解读税务文件,研究相关税收法规、优惠政策;
6.积极与税局沟通,解决相关问题,以及审核提交给税局和相关部门的涉税数据及信息;
7.关注及协助财务部提升税务信息化工作;
8.关注国家相关税收法规的变化情况,加强相关涉税内部培训工作;
9.组织各单位完成年度所得税会算清缴工作负责公司税务筹划,对公司筹资、投资、经营、利润分配等活动提供决策支持;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会计、财务、审计等相关专业,具有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或以上职称;
2.具备5年以上企业总账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进行全盘账务及税务处理;
3.熟悉国家会计制度、准则及税收法律法规;有丰富税务筹划实践经验;
4.熟练操作财务软件及办公应用软件,熟悉久其预决算软件者优先考虑;
5.诚实正直、责任心强、善于思考、有上进心、沟通能力强、高度团队精神;
6.具有央企或国企本部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7.如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子女,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担任该职务。
(四)主管会计(澳门)
1.按照公司各项费用开支的有关规定,审核各种费用报销及付款申请单据;
2.编制、审核各类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月末结账,按时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年终完成决算工作,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定期做好应收应付往来款项核对和财产清查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4.根据公司年度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完成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
5.负责了解收集澳门各项税收政策;
6.筹划税收方案,准确计算各项税金,按期缴纳各种税款;
7.负责月末整理装订凭证,安全、完整保管财务资料及会计档案;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财会、金融等相关专业,具有中级会计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
2.5年以上企业总账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进行账务处理,具有澳门会计从业经历优先;
3.了解内地和澳门财经政策,熟悉两地会计、财务管理、税法、经济法相关知识;
4.熟练操作财务软件及办公应用软件;
5.可以用粤语和普通话流利沟通;
6.诚实正直、责任心强、善于思考、有上进心、沟通能力强、高度团队精神。
(五)法律事务部专员
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法学、法律等相关专业;
2.有2年以上公司法务或律师事务所工作经验,熟悉合同法、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具有处理经济纠纷、劳动关系纠纷等相关经验;
3.风险控制意识强,具有严密的法律逻辑思维、清晰的分析判断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4.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者条件适当放宽。
岗位职责:
1.在公司履约过程中,提出法律风险及风控建议,降低履约风险,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2.为公司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根据业务部门需求进行相关法律培训、宣讲;
3.对公司基本规章制度进行合规审核,提出法律意见;
4.协助部门领导进行合同管理,负责公司各类合同、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核、修订和管理工作;
5.协助部门领导处理公司各类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负责与外聘律师团队对接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
1.获聘人员须自行办理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与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珠光集团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享受相应薪酬及福利待遇,具体面议。
2.获聘人员设任职试用期,任职试用期为1-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计入聘用年限)。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内容来自珠海人力资源网
责任编辑/刘伟建
编辑/刘伟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