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2025》,明确提出“全面推行绿色制造”的战略任务。八年后的今天,我国绿色制造体系已基本构建,但绿色制造的理念仍需普及。我们希望通过问答的形式,深入浅出地解释绿色制造的基本概念,阐明一些核心和关键问题,加强宣传推广,提升社会公众对绿色制造的认识。

(图一 绿色制造标准体系构建模型图)
《“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明确,强化绿色制造标杆引领。 围绕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持续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建设,遴选发布绿色制造名单。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的实施,各省份都积极响应,分别发布了依据本地区特点的相关政策。大部分地区政府都明确提出了目标或激励机制。
企业创建绿色制造体系好处
优先权益
优先享受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绿色信贷等,申报国家项目时获得加分及政府优先采购;
政策权益
入选国家绿色工厂并获得绿色工厂牌照,可享受环保免检,不限产,不限电等好处;
信贷权益
享受国开行绿色金融信贷,优先享受金融机构便捷、优惠的担保服务和信贷支持;
资金支持
享受国家相应的政策支持和省级、市级、区级奖励资金,企业最终得到奖励资金可达几百万元。
深圳市、区奖励政策一览
01深圳市
·绿色工厂
对国家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的绿色工厂,按照梯度奖励机制,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国家级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50万元,市级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
·绿色供应链
对国家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按照梯度奖励机制,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国家级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50万元,市级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
·申领规则
申领区级奖励后,仍可申领市级奖励。
·其余关联性奖励:
对通过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的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时效参考:
本规程(征求意见稿)正式实施后,《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1〕7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1〕4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2〕1号)将不再执行。
·政策原文:

02宝安区
·绿色工厂:
首次获评国家级、省市级绿色工厂(需已申请工信部“绿码”)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绿色供应链:
首次获评国家级、省市级绿色供应链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申领规则:
申领市级奖励后,可继续申领本区奖励。
·时效参考:
本措施区级资助条款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3〕6号)保持一致(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政策原文:

03光明区
·绿色工厂与绿色供应链:
对已通过国家或省、市主管部门审核并公示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的示范项目,按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分别给予项目实施单位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予以扶持)。
·申领规则:
申领市级奖励后,不可重复申领本区奖励。
·其余奖励:
对获得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立项批复的项目,按国家补助资金的10%给予项目实施单位配套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时效参考:
本办法自2019年11月15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政策原文:

04龙岗区
·绿色工厂与绿色供应链:
对获得国家或省、市工信部门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或绿色企业认定的企业或园区,对同一类认定,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领规则:
申领市级奖励后,可继续申领本区奖励。
·时效参考:
本办法自2022年9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政策原文:

05龙华区
·绿色工厂与绿色供应链:
纳入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的,给予国家级50万元奖励。
·申领规则:
申领市级奖励后,可继续申领本区奖励。
·时效参考:
本细则自 2019年7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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