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份,各地保监局公布了辖内保险机构的行政处罚情况。本月,违规行为涉及处罚最多的还是编制虚假资料、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欺骗投保人、高管未取得任职资格。销售误导、虚列费用、返保费赠礼品仍是监管关注的重点。
接下来,我们看下都有哪些违规行为在列,并就典型违规行为具体表现进行整理分析。
一、违规行为分类汇总
| 销售违规
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
代替投保人在投保单等资料上签名
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
超犹豫期对投保人进行回访
| 业务、财务管理违规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投保、理赔、财务资料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虚增保费
| 产品管理违规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
使用公共责任险产品承保机动车三者险
| 销售人员管理违规
从业人员未办理执业登记取得执业证书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未准确登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料
| 机构、高管管理违规
任命支公司高管人员或指定临时负责人未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
未经批准私自变更营业场所
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
| 其他违规
在批改过程中未告知投保人批改的相关情况
向监管部门提供不实陈述
二、典型违规行为具体表现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资料(除虚列费用)
以“增值服务费”名义列支费用,支付给有关合作车商
投保人联系电话、客户理赔资料虚假
将公司员工的个人电话号码作为客户联系方式记录在核心业务系统
实际举行产说会,但上报保监局的材料未上报
理赔案件中加油发票等原始凭证的日期不在理赔调查期间
将部分保单的投保人批改为公司员工后再进行退保操作,或者直接使用投保人名义申请退保
| 虚列费用
虚增员工工资套取费用
列支宣传费的形式代客户缴纳保费
虚列会议费用,用于支付员工伙食补助
虚列银保绩效提奖,用于银行网点日常维护和经营
宣传费科目虚列费用,用于补贴车险市场费用
通过“业务及管理费-其他费用”科目,用于支付手续费
通过营业费用-公杂费科目虚列办公用品费用及招待费,用于维护银行渠道支出及购买客户礼品
通过业务招待费、会议费等科目虚列费用,用于业务推动及奖励等事项
| 给予投保人以外的利益(部分详见虚列费用)
购买万里通积分并赠送给客户,客户可使用积分抵扣所交车险保费或兑换车险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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