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有朋友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地陆续出台交通出行限制措施,又相继出台延期复工通知,自家爱车估计要在车库里待一个来月了,不会有什么风险。那么,疫情期间,爱车的车险保费能减免吗?
这位朋友的言外之意是,保险的原理是风险定价,疫情期间,机动车停驶时风险较低,已付保费是否能退还一部分,或者冲抵下期保费。
或者说叫“闲时退费”。
这位朋友还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从这个角度来讲保费也应减免。
接下来,我们分别从车险定价和不可抗力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不可否认的是,机动车及车主、第三者的风险大部分发生在车辆行驶或上路期,停驶期间的风险是要低很多。
先来看影响车险保费定价的因素。2015年一次商车费该实施以来,车险保费定价发生变化,即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其中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NCD)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
从上面的车险保费计算公式可以看出,车险保费的确定依据的是行业和车辆历史数据,也就是用过去判断未来。
与最原始的互助不同,现代保险业很重要的一点是先支付保费后享受保障,这是当前保险业金融属性的体现,车险也不例外。也就是说,车辆投保后长期未上路行驶,是不会影响当期保费的,影响的是来年保费,表现在保费定价指标上包括NCD和交通违法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中的行驶里程等“从车”指标。
那采用车险分期支付保费呢?也一样,分期支付与一次支付的差别只是支付方式,保费也是投保时就确定了。
也许有人说,这个不是很公平,粒子也是这么认为的。说到“闲时退费”,也就是“车险按天买”,停驶期间的保费可以退。之前有险企有过尝试,后来原保监会下发监管函叫停了。后来监管的解释是:现有监管框架基于传统作业模式,对保险科技存在一定的不适应性,在部分领域还是空白,亟需加快监管政策研究和规则完善。
当然,停驶期间减免保费,未来一定是有可能的。2019年5月,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和单位发布的《关于印发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指出,探索建立小汽车长时间停驶与机动车保险优惠减免相挂钩等制度。
那不可抗力呢?根据《民法总则》第180条、《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将“新冠肺炎”疫情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小编也是认同的。
可有两点:一是保险合同属于射性合同,二是说到不可抗力,是与合同履行直接挂钩的。换句话说,只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当事人才能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事实是,投保人交纳车险保费,已履行了保险合同义务;保险公司的义务是发生保险事故后赔偿保险金。也就是说,“新冠肺炎”疫情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不假,但停驶期间的是否应当减免保费与不可抗力并无关联。
因此,疫情期间,保险公司并无减免保费的法定义务。但如果减免部分保费或顺延保险期间,甚好!
当然,粒子也建议行业完善车险定价机制,监管制定配套监管制度,跟上行业发展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