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辑 | Eric
昨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规范和促进养老保险机构发展的通知》,《通知》从发展定位、业务方向、风险隔离、正本清源、强化监管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我们做了学习笔记,供大家参考指正。
一、聚焦主业
(一)剥离、清理养老属性低的业务领域,提出整改节点。
业务准入上,养老保险公司原则上不得再经营保险资产管理业务,而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公司未来可以开展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转型与产品创新。
整改节点上,应在2022年底前完成现有保险资产管理业务的终止经营或剥离;应在2022年6月30日前的合适时间停止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新增客户,原则上在2023年底前完成存量业务清理。
(二)聚焦主业,聚焦具备养老属性的业务领域。
坚持专业发展定位,聚焦商业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养老保障管理等具备养老属性的业务领域。
政策导向上:1、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公司参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关联政策文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57号)】;2、创新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的产品形态,强化长期养老规划和管理功能;3、市场化开展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管理等业务,应依法合规,强风控、重履约。
二、差异化政策倾斜
政策资源与公司经营发展挂钩,引导养老保险公司专业化、规范化、合规、稳健发展。
对于养老主业突出、业务发展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制度健全的养老保险机构,监管将对其探索开展经营管理模式创新、产品和服务创新,以及分支机构准入等给予政策支持。
相反地,对于存在偏离养老主业、业务压降清理不到位、未能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制度等问题的养老保险机构,除了面临监管措施外,监管也不再支持其开展相关养老金融业务创新。
三、业务间风险隔离
独立运作、风险隔离。这就要求养老保险公司从管理制度、组织架构、信息系统等多个维度在其经营的不同类业务间建立有效风险隔离机制,切实防范风险传递。
四、业务规划
各养老保险公司应在2022年6月30日前银保监会报送公司定位、转型和业务规划方案,这就要求公司尽快做好转型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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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劲松 律师
陈劲松,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联席合伙人律师,专注于与保险业相关的法律与合规事务,包括保险业合规与公司治理、保险资金运用、保险机构设立与并购、保险业数据合规、反欺诈、金融保险争议解决等。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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