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辑 | Eric
1.【案件调查】调查组组长由法人总部负责人担任。
2.【案件问责】由法人总部牵头组织开展问责工作。
除对案发机构及其上一级机构案件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认定外,还应对其上一级机构的上级机构相关条线部门负责人、机构分管负责人、机构主要负责人等进行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进行问责。
3.【内部从重问责】应对案件责任人员从重问责。
4.【外部行政处罚】应依法对涉案机构和案件责任人员从重处罚(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导致重大案件发生的)。
对【符合重大案件定义的业外案件】,参照业内案件进行机构调查、监管督查和案件审结,必要时可以督导机构内部问责,开展行政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属于重大案件:
(一)银行机构案件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亿元以上,保险机构案件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
(二)自案件确认后至案件审结期间任一时点,风险敞口金额(指涉案金额扣除已回收的现金或等同现金的资产)占案发银行保险法人机构总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性质恶劣、引发重大负面舆情、造成挤兑或集中退保以及可能诱发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等具有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
(四)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案件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