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第一款 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和自助终端设备销售保险产品,消费者能够通过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的销售页面独立了解产品信息,并自主完成投保行为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第二款 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互联网保险销售活动中,通过线下面对面、语音通话、电话销售等提供销售辅助的,其营销宣传、销售咨询、产品推介等行为应同时满足其所属渠道类型有关保险监管要求。
第三条第三款 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通过线下面对面、在线交流、语音通话、电话销售、媒体宣传等方式开展保险咨询和销售活动,向投保人提供互联网投保链接的,属于互联网保险业务,适用本办法,但产品销售区域应满足其所属渠道类型有关保险监管要求。
第三条第四款 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借助互联网保险业务名义进行线下销售的,包括从业人员借助移动展业工具进行面对面销售、从业人员收集投保信息后进行线上录入等情形,应满足其所属渠道类型有关保险监管要求,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第五款 其他涉及线上线下融合开展保险销售的,同时适用线上和线下监管规则。监管规则不一致的,以有利于保险消费者的原则适用监管规则。
《征求意见稿》的适用边界在哪儿?
互联网保险业务,适用《征求意见稿》。那么,什么是互联网保险业务?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
如何解读、理解《征求意见稿》第三条的政策适用规定?该条有哪些有待进一步明确的地方?
第一,第一款是纯线上的互联网保险销售,即在互联网上(包括自助终端设备)销售保险产品,消费者是通过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的销售页面、独立地了解产品信息,而且是自主完成投保行为。
第二,第二款是包含了“线上(小编认为是指“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线下(小编认为是指“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以外的其他方式/平台/工具)”两部分的动作,但是线下只是“销售辅助行为”,这是属于互联网保险业务,还是适用《征求意见稿》,但线下的“销售辅助行为”需要同时适用相关渠道的监管规定。所谓辅助行为是指“营销宣传、销售咨询、产品推介等行为”非销售行为。这种情况下,这些销售辅助行为是要同时满足其所属渠道类型有关保险监管要求。到底什么是“销售辅助行为”,有没有明确解释的必要?小编认为没有,理由见第三。
第三,第三款也包含了“线上+线下”两部分的动作,但是线下则是“保险咨询和销售行为”,这也是属于互联网保险业务,也是适用《征求意见稿》,但线下的“保险咨询和销售行为”需要同时适用相关渠道的监管规定。第三款中的“保险咨询”和第二款中的“销售咨询”啥关系?换句话说,“保险咨询”就不是“销售辅助行为”吗?这个其实不是重点!第二款和第三款的核心区别在后半句,即是否只是“向投保人提供互联网投保链接”,如果是,适用第三款;如果不是,适用第二款。区分适用第二款还是适用第三款有意义吗?小编认为有的,第二款是限制线下行为所属渠道的合规性的,第三款则是限制线下行为的“销售区域”合规性的。
第四,与第二款相比,第三款多列了两种线下方式,“在线交流”和“媒体宣传”,有啥含义吗?这个小编也没明白,有待监管进一步明确!不过,“在线交流”和“媒体宣传”是不涉及销售区域的。
第五,第四款说的是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边界问题,其实质是把线上做通道来做,“借助互联网保险业务名义进行线下销售的”就不属于互联网保险业务了,因此不适用《征求意见稿》,需要满足所属渠道类型有关保险监管要求。第四款列了两种情形,至于其他情形,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第六、第五款是个兜底条款,就是不属于第二款和第三款情形的,适用第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