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3岁内地女子早前以旅客身份抵港,并向入境处职员讹称没有怀孕,在未经预约下前往急症室产子。
她被控一项向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职员作虚假申述的罪名,于10月30日在沙田法院被判监禁15个月。
近年来,因为逾期逗留在香港产子而遭到检控的内地孕妇数量越来越多。前几天咱们一步客户在订车的时候也遇到了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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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可不可以去香港?
那么,问题来了。孕妇可不可以去香港?怎么去?是不是怀孕太久了就不能去香港了?
答案是可以,但有前提。
自香港实施“零双非”政策后,怀孕二十八周或以上内地孕妇,进入香港时须出示香港医院的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如未能出示或入境目的存疑,可能被拒入境。
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孕妇原则上是可以去香港的,只要符合一般入境的条件即可,入境处不会单单因为怀疑某名访客怀孕而拒绝她入境。
2、如果孕期比较长了(怀孕7个月即28周)或以上将自动被视为怀孕后期,会接受严格的入境检查,能否入境得靠有关人员判断。
3、在入境配套措施方面,入境事务处会对所有来自香港以外并处于怀孕后期的妇女加强入境检查。如果被入境处怀疑赴港目的是去分娩,未能提供香港医院的预约证明,有可能会被拒绝入境。
4、若非有意来港分娩,可带备内地医院的产前检查或预约分娩证明以供有需要时查阅。
总而言之,只要符合以上几点要求,出入境都不会有太大问题,各位想要赴港的准妈妈们其实不必过于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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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能过境?
携带大量现金
据香港海关官网规定,任何人若入境香港时身上携带总价值逾12万元港币或等值外币,(约合10.5万人民币)的现金需向海关主动申报。
不只是入境,出境时如携带大量现金类物品(12万元港币或等值外币),也是不可以的哦,同样要做出书面申报。
如果未按规定申报,很可能会被罚款2000港元。涉及刑事责任的,最高可罚款50万港币及监禁两年。
所以各位一定要记住,在出入境时只要带适量的钱就可以了~
带过量的物品出入境
而对于短期内多次来往香港、澳门地区的旅客和经常出入境人员以及边境地区居民,海关只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
如果携带的东西超过了合理数量,很可能就会被税或者被罚钱哦!相信什么东西该带,什么不该带,大家都很清楚啦。
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提醒大家。在过境时,千万不要铤而走险,抱有侥幸心理。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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