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医用和非医用口罩出口报关

医用和非医用口罩出口报关 广州市力天物流有限公司
2020-04-06
2
导读:一、非医用口罩出口报关非医用口罩(不属于医疗器械范围)出口报关时,注明“非医用”:1.发票、装箱单2.检测报


、非医用口罩出口报关

非医用口罩(不属于医疗器械范围)出口报关时,注明“非医用”:

1.发票、装箱单

2.检测报告(CMA CNAS)及合格证(厂检单)

3.海关所需其他补充说明的文件

4.目的国客户/海关所需要的其他单证

三、医用口罩出口报关

医用口罩出口报关时,备注栏录入“防疫物资和证书编号”

1.发票、装箱单

2.《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 检测报告(CMA、CNAS)及合格证(厂检单)

4. 海关所需其他补充说明的文件

5.目的国客户/海关所需要的其他单证

三、重要提醒(医用口罩等医疗器械)

1. 生产企业出口医疗器械的,应先办理产品出口备案、出口销售证明(网址见文末),应当建立并保存出口产品档案。内容包括已办理的《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和《医疗器械出口备案表》、购货合同、质量要求、检验报告、合格证明、包装、标签式样、报关单等,以保证产品出口过程的可追溯。

2. 生产出口医疗器械的,应当保证其生产的医疗器械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要求,并将产品信息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 生产企业接受境外企业委托生产在境外上市销售的医疗器械的,应当取得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或者同类产品境内生产许可或者备案。

4. 不合格三无产品无论是何种贸易方式都无法正常出口。

5. 申报时注明是防疫物资,出口时按查验指令通关,根据海关现场实施查验的要求提供质量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送检),且能提供三证齐全(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四、相关办理网址相关办理网址(以广东深圳为例):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398538336H3442072038000

咨询电话:

0755-12315/0755-88101552

2.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398538336H3442072002003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广州市力天物流有限公司
1234
内容 28
粉丝 0
广州市力天物流有限公司 1234
总阅读9
粉丝0
内容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