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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商务风险特别提示(五)

乌兹别克斯坦商务风险特别提示(五) 跨境法务纵横
202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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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乌兹别克斯坦商务风险特别提示(五)

    乌兹别克斯坦针对房地产和建筑业,自202641日起实行了新规



    此次的新规堵住了一个常见的避税漏洞:将建材作为注资资本入账时,不得随意高估或低估。如企业计划将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作为注册资本注入公司,必须提供能证明其来源和原始价值的完整文件(如进口报关单、采购发票等)。因此中企不要再试图通过虚增建材价值来增加公司账面资产或套现。所有实物注资都必须有据可查,且需在15天内通过个人账户在税务数据库中反映。


风险提示:本文所有内容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请务必独立判断。跨境投资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陈奕奕律师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涉外法律服务部副主任,乌兹别克斯坦哈吉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有丰富的涉外法律服务经验,多年口笔译员工作经历独著《涉外刑事案件办案手册》,合著《刑事辩护全流程质量控制与十项技能解析》。陈律师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阿塞拜疆、土耳其等国家有较好的当地资源,对有投资意愿的个人和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业务领域涵盖尽职调查、财税筹划顾问、市场准入到运营的全链条法律服务涉外刑事风控,跨境裁判承认与执行等。详情请微信咨询:15168248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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