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说:“依法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或者告知申请执行人另行起诉。有充分证据证明被执行人通过离婚析产、不依法清算、改制重组、关联交易、财产混同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依法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或者告知申请执行人通过诉讼程序追回被转移的财产。”
在执行程序中,收集被执行人通过离婚析产、不依法清算、改制重组、关联交易、财产混同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的证据,需要综合运用法律调查手段和实务技巧。以下是关联交易类证据收集的具体方法和建议:
1. 关联关系证明
通过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图、亲属关系证明等,确认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如实际控制人相同、亲属代持股份)。
2. 交易合理性分析
调取合同、付款凭证、评估报告,对比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证明交易价格明显不合理(如低价出售、虚高采购)。
核查交易履行情况(如资金是否实际支付、货物是否真实交付)。
3. 资金流向追踪
申请法院调查令,查询关联方银行流水,查明资金是否循环回流至被执行人或其他关联账户。
通过上述方法系统收集证据后,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或另案提起撤销权诉讼、确认合同无效之诉,以追回被转移财产。
陈奕奕律师具备丰富的执行案件代理服务经验。详情请微信咨询:15168248641。陈奕奕律师独著《涉外刑事案件办案手册》,合著《刑事辩护全流程质量控制与十项技能解析》。四川外国语大学英语文学学士(专业八级,高级翻译方向),浙江大学刑法学硕士,英国东安格利亚大学应用翻译硕士,中共党员,四川外国语大学校友会浙江分会秘书长。曾任杭州新东方学校出国英语培训师,多年中英口笔译员经历。曾长期担任律所涉外部门负责人。擅长执行案件、民刑交叉案件、涉外案件等,承办的部分案件取得成功回款、撤案、不起诉、缓刑、成功立案等良好结果。曾撰写多篇实务文章,并开发有十余种法律服务课程,曾多次受邀在省级业务部门及兄弟律所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