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所有外贸出口企业,货代物流企业从公司到业务员都或主动或被动地加入了卖口罩的队伍!
但是随着部分中国口罩因质量问题在欧美屡屡暴雷,特别是昨天(4月1日)由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际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实施的防疫物资管控新规,让以口罩为代表的防疫物资的无序出口告一段落!
据多位业内人士反馈,昨天开始海关对口罩的严查已经全面展开,不符合资质的或将100%被查,而一旦被海关抽查且发现不合规的,货物将被扣关并做退关处理,也有可能扣关销毁!各位客户采购的时候一定要找有认证的工厂购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那么,关注防疫物资出口的广大外贸货代企业,就有两个最关心的问题,一是有哪些合格具备资质的生产企业?
首批已经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合格企业2047家!
第二个问题就是,在产品合格合规的前提下,外贸出口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样的经营资质才能从事口罩等防疫物资的出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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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5号《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
2
关于出口前准备贸易企业所需的资质和材料
国内出口贸易企业需具备的资质和材料:
一、中国海关要求提供:
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用则不需要)
3
关于医疗器械经营资质
4
关于检测试剂归类

常见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恒温扩增—实时荧光法)、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联合探针锚定聚合测序法)和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归入38220090;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G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M/IgG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归入30021500。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的检测方法较多,且新方法在不断出现,其归类需要结合试剂盒所含成分以及检测原理等进行综合判断。
各进出口企业在参考上述税号时,请勿仅凭借试剂盒品名判断,还要结合上述商品的成分和检测原理进行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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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国放宽防护物资准入的更新
国别 |
执行标准 |
可接受产品等级 |
标准/指导文件 |
防护系数 ≥ 10 |
澳大利亚 |
AS/NZS 1716:2012 |
P3P2 |
AS/NZS 1715:2009 |
是 |
巴西 |
ABNT/NBR 13698:2011 |
PFF3PFF2 |
Fundacentro CDU 614.894 |
是 |
欧盟 |
EN 149-2001 |
FFP3FFP2 |
EN 529:2005 |
是 |
日本 |
JMHLW-2000 |
DS/DL3DS/DL2 |
JIS T8150: 2006 |
是 |
韩国 |
KMOEL-2017-64 |
Special1st |
KOSHA GUIDE H-82-2015 |
是 |
墨西哥 |
NOM-116-2009 |
N100 P100 R100 |
NOM-116 |
是 |

咨询问答
(文章转自关务小二整理自重庆海关、12360海关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