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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一、为什么要推广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改革?
以企业为单元监管模式改革是海关深化加工贸易监管改革、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提升海关监管与服务水平、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2017年8月1日,海关总署决定实施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试点,黄埔海关率先在全国海关启动该项工作。截至2020年底,我关申请参与以企业为单元改革的企业已超过600家,2020年参与的企业加贸进出口总值占关区加贸进出口总值的70%以上,企业反响良好,改革整体成效明显。
为进一步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我关决定进一步扩大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改革推进工作,使改革红利惠及更多加贸企业。
A
Q
二、加工贸易企业参加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改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实施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改革的企业,应当是以自己名义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生产型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信用等级为一般认证及以上的;
2.企业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企业,且企业内部加工贸易货物流和数据流透明清晰,逻辑链完整,耗料可追溯,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的。
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且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可以向海关申请实施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A
Q
三、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改革有哪些政策红利?
参与改革的企业除可享有《海关总署关于精简和规范作业手续 促进加工贸易便利化的公告》(公告〔2019〕218号)的便利措施之外,还享有以下政策红利:
1.以企业为单元设立电子账册
企业可以根据行业特点、生产规模、管理水平等因素选择以项号或料号设立账册。一家企业设立一本电子账册即可,可减少多本手册之间频繁办理设立、变更、延期、余料结转等手续,避免了手册间料件串换引发的程序性违规问题。
2.高级认证企业免收全工序外发加工保证金
高级认证企业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监管模式的,在开展全工序外发加工业务时,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向主管海关提交申请后可免于收取风险担保。
3.内销集中申报
参与改革的企业可以直接按照集中办理内销征收手续的规定进行内销集中申报,无需事前向海关报备;但按规定属于需要提供风险担保的,仍应按照现行规定在事前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前不适用内销集中申报管理。
4.允许企业在报核前申报单耗
参与改革的企业在金关二期系统设立以企业为单元电子账册,且满足内部管理规范、相关资料完整,能够保证海关在成品出口后核定单耗的,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向主管海关提出报核前申报单耗申请,通过后即获得相关资格。企业在账册设立时选择报核前申报单耗,核销前可根据生产实际向海关申报单耗。
5.自主选择核销周期
参与改革的企业可以根据生产周期,自主选择合理核销周期。金关二期系统支持以企业为单元账册实施年度申报,对核销周期超过1年的企业,每年至少向海关申报1次保税料件剩余数量、边角料数量等数据即可。采用年度申报的企业现有电子账册可继续使用,无需频繁开设新账册以及在账册之间办理余料结转手续。
6.允许企业补充申报
在账册核销周期结束前,企业对本周期内经营管理期间的突发情况和内部自查自控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向海关补充申报,并提供及时控制或整改措施的,海关对企业的申报进行集中处置。对于核销周期超过一年的,应在每次年度申报前进行补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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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四、企业如何向海关申请以企业单元加工贸易模式资格?
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选择“以企业为单元改革试点(电子表单)”岗位向海关提交《(电子表单)黄埔海关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试点企业情况表》,经海关审核通过后,即获得“以企业为单元”试点资格及试点编号。
A
Q
五、企业申请设立以企业为单元账册主要包括哪些步骤?
主要包括两个步骤:
●第1步,开设资质账册(IE账册,即进出口商品范围,包括4位商品编码、商品名称);
●第2步,开设以企业为单元账册(E账册,即进出口通关账册,包括10位商品编码、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损耗等)。
E账册设立(变更)进出口商品在IE账册商品范围内的,除被系统风险参数命中或管理规定要求人工审核的外,海关不再人工审核,实现7x24小时在线申报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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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六、企业如何申请金关二期以企业为单元资质账册(IE账册)?
企业可以通过单一窗口进行申请。在单一窗口界面点击进入“加工贸易账册→数据录入→企业资质申请”,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反黄色空白栏位),暂存后点击申报,数据会发往海关进行审批。回执为“转人工”时,则表示相关申请数据已进入海关系统,企业应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选择“金二账册联网资质业务”岗位挂号办理。海关审核通过后,资质账册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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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七、企业向海关申请设立资质账册(IE账册)时,在填报格式规范和内容方面有哪些需要重点注意的?
●1.资质类型须选择“2-企业为单元”,并在备注栏注明“以企业为单元试点企业及试点编号”;
●2.经营单位、加工单位名称及海关注册编码是否正确;
●3.结束有效期不超过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批准经营期限的终止日期,该日期为“长期”的,可填为“20991231”;
●4.企业申报的料件和成品的HS商品编码前4位、商品名称是否与《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信息表》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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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八、企业如何申请金关二期以企业为单元账册(E账册)?
企业可以通过单一窗口进行申请。在单一窗口界面点击进入“加工贸易账册→数据录入→加工贸易账册”,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反黄色空白栏位),暂存后点击申报,数据会发往海关进行审批。回执为“转人工”时,则表示相关申请数据已进入海关系统,企业应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选择“金二账册设立业务(电子表单)”岗位挂号办理。海关审核通过后,账册即可使用。
以企业为单元账册可以选择分段备案,可在进口前先备案料件,在出口前再备案成品和单损耗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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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九、企业向海关申请设立以企业为单元账册(E账册)时,在填报格式规范和内容方面有哪些需要重点注意的?
●1.账册类型须选择“5-企业为单元”,并在备注栏注明“以企业为单元试点企业及试点编号”;
●2.经营单位名称及代码、加工企业名称及代码、资质账册编号等是否准确;
●3.最大进口金额不得超过《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信息表》中的总产值;
●4.账册有效期不超过资质账册的结束有效期;
●5.料件、成品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商品编码、计量单位等内容是否规范、正确;
●6.申报保税进口料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征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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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埔海关12360发布


